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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推行责任清单制度 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1-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去年以来,四川绵阳市委、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精心谋划、大胆探索,突出重点、系统实施,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把好组织领导关,配强工作力量。市委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同时成立委局班子成员组成的深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落实“两个责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专项小组,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等4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要求到位,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把好顶层设计关,精心研制方案。去年5月初,在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四川省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参考意见》基础上,市纪委牵头起草了《绵阳市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草案。在此期间,邀请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领导和专家指导把脉,多次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纪委、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多次研究并修改成型后报经市委常委会审定印发。工作方案确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等8项重点改革任务,细化为32项具体改革举措,逐项绘制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落实了责任人。

  把好改革试点关,落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绵阳被列为落实“两个责任”全省改革试点单位的契机,积极构建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追究到位的制度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见成效。研制试点方案,厘清责任边界。市委出台《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试行方案》,把党委主体责任三个层面的内容,细化为6大项26小项;把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6大项19小项。坚持以上率下,传导责任压力。市委书记分两批集中约谈县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面约谈县(市、区)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级部门、在绵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市共约谈1000余场次,实现了市县乡、部门及下属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三个层面全覆盖。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在全市干部大会率先作出履责承诺,10余个县级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全市大会作履责承诺,以上率下,逐层增压。丰富载体抓手,夯实责任支撑。健全签字背书、廉政报告、季度巡查等14项制度机制,重点开展述责述廉全覆盖、专项巡查全覆盖、约谈提醒全覆盖,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支撑。

  把好创新驱动关,增强改革实效。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始终,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的总体要求,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路径、新载体,为纪检体制改革顺利提供强劲动力。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县(市、区)、园区、市级部门、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5种类别,分别制作责任清单书和承诺书,实行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让责任更加明晰和具体。尊重基层首创,实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制度,县(市、区)和市级部门主动申报改革创新项目15个,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试点,认真总结推广基层的新经验新成果,有效激发了基层的创新活力,形成了竞相发力、以点带面的生动格局。(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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