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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绷紧纪律弦 廉洁过清明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作者:成忠旭

清明节将至,商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实地督查检查、发倡议书、《条例》解读、案例教育、短信提醒、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拧紧清明节纪律“发条”,严查“以公祭私”等问题,让清明节更“清明”。

商州

商州区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过一个清廉文明的清明节。针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问题易发点,区纪委监委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清明节缅怀先烈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同时,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洛南

洛南县纪委监委从4月1日起,由8名常委带队,深入镇办部门开展清明节廉洁教育提醒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监督检查。检查组与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面对面开展谈话提醒,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发出倡议书,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厚养薄祭新观念,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倡导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要求全县所有干部职工要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在祭祀、农活期间严防森林火灾,出了问题将附带追究干部责任。

山阳

山阳县纪委监委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纪律,做到“六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借祭扫之机组织春游、娱乐、相互宴请或隐秘聚会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的亲属、同学、朋友等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祭奠方式。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同时,县上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清明节期间违规祭祀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低碳、俭朴、文明祭祖新风尚。

柞水

柞水县纪委监委提前架起节前高压线,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县上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划出清明节期间纪律“红线”,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手中权力,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营造文明祭扫、廉洁祭扫的社会新风气。县上公布县、镇、村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柞水纪检监察网、“清涟柞水”微信、官方政务微博等媒体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值守信访举报平台和信访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反映。同时,从严追责问责,对有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有关单位借用车辆、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硬的手腕,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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