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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商洛在行动】市环境局:重视群众投诉 解决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市环境局     

“丹凤县农科所院内工人正在使用切割机对院内新硬化地面进行切缝作业,有明显噪声产生,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你们的工作态度也很好,感谢你们真心实意为我们解决问题。”这是近日丹凤县一名环境问题实名举报人面对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回访人员说的一番话。

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落实环境信访工作要求,以“事情解决、群众满意”为核心要求,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常态化信访回访工作机制。市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采取领导包片包案,科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对各自包片内的环境信访件逐一走访,建立健全信访件回访机制,将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明确环境投诉举报回访工作要求。对环境信访件按照“回访四问”逐一回访投诉举报当事人,一问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二问信访问题是否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三问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四问对问题处理是否满意。省生态环境部例行督察期间,按要求、按时限认真办理督察组转办信访件146件,做到了件件现场核实、件件现场查处、件件回访走访,依规依法问责,确保群众满意。2021年1—7月,共受理群众投诉368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排查化解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38件,化解率100%。

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权益,市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奖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同时,畅通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新媒体举报和来信来访举报及其他核发举报形式,鼓励群众依法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经查证属实、并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加强媒体合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每月通过媒体曝光环境违法问题企业。主动加强政务公开和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知情权。

强化源头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市开展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市环境局牵头抽调市级相关部门30名干部组成7个组,对六县两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交办了发现问题。同时,组织各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交叉执法,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加强信访投诉件办理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信访件办理水平。把环境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帮助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强化问题源头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349人次,检查企业916家,立案查处79家,行政处罚74家,实施限产停产1家,违法问题公开曝光79家,约谈企业2家。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对属地环境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分类别落实信访投诉提质减量措施,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信访回访工作机制,推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满足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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