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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建立“八协同”机制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作者:梁生宜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切实加强与监督联系单位协作配合,促进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近期,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定《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与监督联系单位“八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八协同”机制)。

“八协同”机制主要从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联席会议与监督检查、干部任用监督和廉政谈话、日常警示教育机制、完善风险清单和廉情信息、完善谈话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和重要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加强线索管理和协调机制八个方面对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八协同”机制的施行,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完善与监督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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