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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宋力

“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真是一场‘及时雨’!我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移交至区房管中心的专项维修资金公户,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商州区御园小区进行回访时,小区业主难掩激动心情。

这是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住房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职能定位,与市中院党组共商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此前,全兴紫苑小区业主偶然间发现开发商没有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到区房管中心的专项维修资金公户,于是小区业主代表将开发商起诉到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将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至区房管中心专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可能并非个案,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与法官多次前往房管局、房地产公司、开发企业、小区等地走访,与各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座谈讨论,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上缴情况。

“我们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2019年9月以前,该案涉及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市房产管理局管理,开发商企业代收。2019年12月,商洛市房产管理局按照《商洛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权限移交至商州区房管中心统一归集。”市中院民二庭案件承办法官屈晓鹏介绍,但实际操作中,全市多个住宅小区开发商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后,未及时上缴维修资金专户。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在积极督促市中院妥善处理案件的同时,针对开发商未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上缴维修资金专户这一普遍性问题,要求市中院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全市住房领域大整治。”参与调查工作的市中院督察室负责人宋力说。

市、区房管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对管辖范围内98个小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0家开发商未上缴维修资金,涉及资金达2100余万元。经督促,目前,共有700多户的维修基金已归集至区房管中心,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办理一案,整改一片,警示一方。为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围绕审判中发现的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就职能部门在内部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及时督促市中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开出监管良方。

“接下来,我们将强化沟通协作,推动府院联动,共同防范和化解住房领域风险,规范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持续以执纪为民的扎实成效,推动相关领域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晓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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