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打牢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向纵深发展,促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机关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获评清廉机关示范单位等称号。
聚焦同级监督
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会商监督措施
市中院加强沟通、主动配合,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建立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监督机制,专题会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司法巡查等工作会议4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汇报重大问题,积极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明确落实的具体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部门,并根据需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者出台具体意见等措施,切实解决瓶颈和短板,一对一、点对点共同推进会商成果落实。
聚焦法律监督
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
市中院持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把接受法律监督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联合印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办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工作机制》,每半年与市检察院就法律监督情况召开联席会商会,并在全市法院开展检察监督案件排查整治工作;与法检两长联席会议,法检两院刑事、民事、行政工作座谈会议构成全方位法律监督体系。坚持能动履职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抗诉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类检察监督建议;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工作的监督。
聚焦“八小时外”监督
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席会议监督措施
市中院加强对党员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每半年与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公安局及交警队互通信息,强化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干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和收到行政处罚情况,将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进行处理;依托商洛市法治廉政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共同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暨警示教育会,组织全省三级公安系统干警400余名“零距离”接受法治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聚焦财务监督
建立与审计机关沟通协调监督措施
市中院积极与市审计局构建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管的专业优势,开展业务交流指导培训,充分听取市审计局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法院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与市审计局沟通协调,申请纳入市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配合做好专项审计、巡察审计和领导离任审计。对照各类审计报告,逐项整改落实,规范全院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经济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服务水平。
聚焦业务监督
健全内部审务督察监督措施
市中院聚焦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庭审现场、庭审活动、诉服大厅、立案窗口、安检通道、信访室等实现智能审务督察42次,对发现的35起智能审务督察司法作风问题即时问责纠正;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围绕中省市重大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市中院中心工作、党组决议事项落实、纪律作风等开展13次综合性审务督察,发出审务督察通报17期。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五项机制》,查找审判执行等工作风险点116个,制定防控措施120条,推动审判执行程序关键节点可视化监管。
聚焦外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措施
市中院将监督范围和方式等制作成《廉政监督卡》《监督公示牌》。明确各审判执行部门送达法律文书时一并送达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注明,作出硬性要求。在诉服中心醒目位置摆放公示牌,让群众参与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全年接听信访举报热线272人次,明确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坚持“来访即接、有访必录必全、有信必理必回”,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接访工作;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当事人家庭困难的实际,协调落实司法救助1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