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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八项规定 廉洁过好“双节”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守纪的节日气氛,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明了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的纪律要求。 

9月18日,市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及六条禁令精神,并下发《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好“双节”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越底线、不撞红线,廉洁过好“双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礼盒;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相关利益人的变相接待;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用公款报销私车加油、过境费、维修费;严禁借机突击花钱、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报备程序大搞铺张浪费和各类庆典与聚餐、旅游活动。

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切实解决发生在财政系统的“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本系统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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