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制定出台了《市人大机关“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对各党支部、各委室在思想政治教育、履行党建职责、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办法》规定了考核的组织实施、原则、对象、主要内容、分值设定、具体措施和结果运用。考核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对各党支部组织制度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两学一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各委室主任履行主体责任、抓干部纪律作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推进人大业务等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别赋予量化标准和考核分值,便于对照落实。注重考核结果在“三项机制”中的运用,对委室年终考核结果排在末位且成绩低于70分的,将对委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考核成绩60分以下的,委室所属人员一律不得享受“三项机制”规定的各类评优提拔资格。《办法》的出台,将“三项机制”要求融入机关的日常管理之中,激发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党员干部在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权力和从事管理、服务、创新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建功立业、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