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11月4日,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学习期间,纪检组长胡增灵介绍了两个新规定出台背景和意义,对《准则》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和《条例》的“六大纪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不断增强学习《条例》和《准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站在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四是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伯英还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纪、畏纪、守纪。二是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逐章逐条学习原文,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三是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党委和纪检组要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