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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7-08-15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王恩波

建立“2+X”责任落实模式,实施“三位一体”推进包住机制,推行“廉情笔记”制度……今年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山阳县纪委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实干促发展,忠诚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健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围绕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制定“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从严追责、年度考责”五项制度,对责任落实各环节进行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形成了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实施“2+X”责任清单模式,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做到岗责统一、权责对等,提高了责任落实的针对性。面向全县领导干部,印制“纪实与约谈提醒手册”,责任履行实现台账化管理,并采取一季度一调阅、一点评、一通报,强化责任落实。

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年初,县委和县纪委分别与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季度考核点评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考核点评推进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并在推进会上由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轮流述职述廉,汇报工作、接受质询,有利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实施“三位一体”推进包住机制,推动形成县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县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县纪委内设机构区域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问责保障,坚持“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今年以来,因责任落实不力共实施问责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实施诫勉谈话17人。

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坚持把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着力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常严。围绕“年初整顿、节点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年终评议”等重点任务和方法措施,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四风”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党政纪处分9人,典型违纪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以案示警。

强化宣传教育,把牢思想防线。联合县检察院建成高标准、现代化的廉政教育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培训30期1200余人次;以“廉洁山阳”为主题,组织开展廉政家规家训、廉政故事、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挖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唤醒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健全执纪审查长效机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推进执纪审查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对倾向性、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惩不贷。今年以来,共实施“第一种形态”292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351人次,立案审查120件,结案96件,党政纪处分106人,保持了执纪审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了不敢腐的氛围。

认真落实“三个助力”,聚焦扶贫、环保、市场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成立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在全县18个镇办239个村居(社区)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微信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4件,立案审查11件,初核了解29件,正在核查34件。

健全巡察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巡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完善设施设备。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税务等部门,择优遴选干部,组建完成巡察人才库。研究制定了《完成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工作方案》《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相关制度办法。按照县委工作部署,4月份启动开展了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成立5个巡察组,采用“一托N”方式,完成8个单位的首轮巡察任务,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找出了工作中的问题,起到了震慑作用。

健全干部管理长效机制,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托委局机关周例会“学法析案”小讲堂,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推行“廉情笔记”制度,如实填写工作情况、思想感悟,定期小结汇总,县纪委随时抽查调阅,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同时建立县纪委常委同一线执纪审查人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随时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加强关心关爱,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严防纪检干部执纪违纪。

注重实践锻炼。抽调23名纪检组长,轮流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参与执纪审查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推行上挂下派制度,下派委局机关4名纪律审查业务骨干,指导4个办案协作区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上挂4名基层年轻纪检干部,采取“跟着学、带着练、放手干”的方式,锤炼本领、增强素质。

严格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山阳县镇(办)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山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严把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实行“纪律审查监督卡”制度,由被审查对象对整个审查工作进行评价,在纪律审查监督卡上填写意见,让执纪审查硬不硬,由被调查人说了算,有效杜绝了执纪人员执纪违纪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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