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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思践悟”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洛南县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实施后,洛南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了系统学习。近日,结合工作实际,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运用监察法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思、践、悟等方式,再次掀起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新热潮。

“学”。在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自学国家监察法的同时,积极开展监察法学习交流活动,每周例会确定2名同志对国家监察法制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条文内容进行解读辅导,机关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对不明晰或有争议的问题及时开展讨论研究,直至弄清弄懂,务必让全体干部熟知监察法、理解监察法,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

“思”。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要求全体干部对监察法中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国家监察职能、监察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留置等新词的进行重点研读、讨论、理解和思考,并在周学习会议上接受抽查提问、谈认识谈体会,让每名同志都能掌握理解国家监察法条文的内涵和精髓,以便于在工作中有效准确适用。

“践”。结合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采取边学习边探索边审查调查的方式,精心摸索谈话、陪护、监控、调查等重要环节的方式方法,实践探索运用谈话、讯问、调取、留置等调查措施的具体要素,确保各项措施符合监察法规定。

“悟”。要求全体干部对监察法重点学习讨论内容谈感悟,参与案件办理的同志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感悟,撰写感悟文章,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并组织制定较为规范的纪律审查到监察调查、审理移送等工作流程,不断进行修正完善,坚决把监察法各项规定付诸于工作实践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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