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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620名领导干部人手一份党内法规“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03-20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作为班子成员,应该如何开展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第3章第15条有明确规定,我刚刚抄完原文,记的应该没错。”3月12日晚,柞水县凤凰镇政府会议室里,该镇1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正在工整地抄写着“两准则四条例”,每人面前的一沓党纪党规“手抄报”就是他们这一个月来的劳动成果。  

  今年以来,柞水县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业余生活又多了一项内容——手抄“两准则四条例”。该县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每名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在全县579副科级以上、41名县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1年的手抄“两准则四条例”活动,按照分抄写原文、研讨交流、作品展评、剖析自查4个阶段,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对“两准则四条例”进行全文抄写,人人熟记。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心得体会交流、组织举办演讲赛、理论征文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手抄作品展评,评选出优秀作品集中展出,组织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原文进行对照自查、深刻剖析,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方案、建立台账、销号整改。为确保活动实效,县委专门下发了通知,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为成员的督查组,加强对手抄“两准则四条例”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学深、学透、学懂,全面养成带头遵纪守规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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