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镇安大地,阳光明媚,整个县城沉静漫山遍野竞相开放的桃花、樱花簇拥中。走进每个机关便有一块规格统一、内容相同的“四条禁令”提示牌映入你的眼帘,廉政标语、标语随处可见……处处洋溢着深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近年来,镇安县纪委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治理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特别是2009年,县纪委将该当年作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 通过抓宣传、抓制度、抓督查、抓队伍,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庸、懒、散”抬头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抓宣传,提认识,营造一种氛围
自2004年开始,镇安县纪委每年利用春节前后一个月时间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有趣的形式,增强了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了他们思想认识水平,促使他们自觉遵守纪律。春节后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是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机关干部认真自查自身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他们从深厚的节日氛围中走出来,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经常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并利用半年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身在作风方面、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2009年县纪委推出的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吃拿卡要”的规定,要求每个单位在醒目地方进行悬挂,时时提醒干部职工依纪行事,此举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浮于事、纪律松散等方面的问题。
抓创新,建制度,健全一套机制
镇安县纪委在认真执行结合工作实际,自创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问”办法》、《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两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成为了镇安“5+5+5”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结合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等反腐倡廉制度,推出了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八项制度,形成了一套治理机关干部“庸、懒、散”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应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经常学习,严格遵守,形成了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的有效机制。
抓督查,重治标,解决一批问题
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为契机,2010年县纪委通过调查走访、现场了解、明查暗访等形式,全年开展“四条禁令”检查活动8次,对发现的13起问题给予的效能告诫,对20余名效能低下、失职渎职机关干部给予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处理,累计问责问廉问效190人。组织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全县部分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向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采取分层次召开评议大会、集中设立问卷测评点、发放问卷测评函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对各乡镇各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34个政风行风建设免评、先进单位进行了授牌表扬,对4个落后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县委、县政府在年度考核中,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三项制度作为考核乡镇、部门年度综合工作的重要内容,量化细化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进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制度。在机构设置方面严格按照编制部门规定进行,机关单位不得随意增设机构,同时严控乡镇干部进城关,实行县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制,一定程度解决了“县城超编、乡镇缺员”问题。
抓队伍,强自身,奠定一个基础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县纪委结合贯彻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委局内部新增了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配备了两名专职干部,同时增设了政府纠风办副主任职位,设置了警示训诫专职副主任,有效充实了领导干部力量。与此同时,县纪委抓住政府机构改革机遇,撤销原有部门纪检组28个,对13个较大系统单位实行了纪检组与监察室“双派”,对14个单位实行了纪检组“单派”,在乡镇配齐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实现监督网络的全覆盖,奠定干部作风建设的人力基础,为全面治理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提供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