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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责任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1-04-22   来源:     
   近日,柞水县委书记刘荣贤主持召开了所有县级领导参加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国琴全文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并从修订背景及简要过程、修订后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规定》与原《规定》相比有所创新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县委书记刘荣贤在辅导结束时指出修订后的《规定》更加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措施更严厉、追责力度更大、追究方式更为细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全体与会县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和贯彻落实,要学懂、学深、学透,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纪,同时组织好全县各个层面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并做好指导、督查工作,确保《规定》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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