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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开展回访教育??扩大办案效果
发布时间:2011-09-19   来源:     

   商南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回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处分的轻重,在处分期内对受处分人员进行1-2次的回访教育,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在回访教育前,县纪委、监察局向受处分人所在的单位及本人发《回访教育通知书》,精心制定回访教育计划,参加回访教育的人员认真分析受处分人的情况,熟悉案情,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慎重选择回访时间和回访地点,坚持以理服人、依纪教人、以情感人,通过与受处分人的谈话、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谈话、一定范围内的座谈,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在回访教育后,根据回访教育的中掌握的情况,要对受处分人作出组织鉴定,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单位及其本人,回访教育的结果可作为受处分党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也可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依据。在整个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对回访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整理。
   在回访教育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解除行政处分相结合,与处分决定的执行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干部考核相结合。2011年1至9月,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1人。通过开展回访教育,检验了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了对受处分人的教育,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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