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县出台《商南县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评论工作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评论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该《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媒体范围、奖励标准及相关纪律。《办法》规定,凡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纪检监察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正面宣传报道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以及与反腐倡廉工作有关的新闻稿件和网络舆情信息、网络评论文章,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在界定的中、省、市各级报纸发表的稿件,头版头条发表的每篇(条)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头版其它位置、其它版面和刊物上发表的每篇(条)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发表的理论调研、言论、评论文章和字数在1500字以上的新闻稿件按发表级别每篇(条)分别再奖励100元、50元、30元;在界定的中、省、市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上播发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一般新闻节目播发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在界定的中、省、市广播电台播发的稿件每条分别奖励300元、100元、50元,电视、广播专题新闻再加0.5倍奖励;在界定的中、省、市互联网登载的稿件,每篇(条)分别奖励50元、30元、10元。对在界定媒体发表并获得该媒体或者中、省、市好新闻奖的,加倍奖励。奖励每年一次,按篇(条、部、件)计奖,不计作者人数,一稿多用的就高奖励,同一稿件以不同作者多次发表的,只奖励第一时间发表的作者。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编造虚假新闻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