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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四点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1   来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壮大工作力量。各镇和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工作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同时,要积极组织协调本系统本镇有专长的干部参与此项工作,不断壮大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力量。年终,县纪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委局各室办的年度目标任务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二要深入工作实践,找准切入点。根据中、省、市、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导向,贴近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相对比较困难而且又必须认真对待和办理的难点,突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成效的亮点,代表本单位、本部门特色新鲜做法的特点,全方位挖掘信息源。
   三要加大调研力度,切实提高质量。要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信息采编的立足点,在“准”字上下功夫,严把信息内容和数据关,在“深”字上有突破。通过调研、综合、跟踪,提高报送信息的深度、新意,克服内容空洞和残缺,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四要拓宽采编渠道,提升采用率。在内容选材上,要善于在日常具体的业务工作中挖掘信息源,准确把握信息工作的重点,由单纯的纪检监察工作拓展到所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问题类、综合分析类、案件类、调研类为主,拓展视野、突出重点、打造精品,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和信息采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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