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今年年初,镇安县纪委十七六次全会明确要求,各级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2016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五拳重击”狠拍“苍蝇”, 促进社会风气持续有效好转,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专题部署,交流约谈加压。该县纪委召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了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成小斌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形势要求,增强基层正风反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中心任务,围绕“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监督责任“三个四”要求,厘清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定位,加强执纪问责,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上年度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力的6个单位做了经验交流。会议对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4个镇进行了集体约谈,一针见血指明了问题症结,对4个镇如何围绕履职尽责、传导压力、检查指导、查办案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盯准目标,聚焦重点问题。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提出的以县级纪委为中坚力量,下移反腐重心要求的新要求。紧盯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等重点部门, 突出“三个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向心力。一是严厉查处“小官贪腐”问题。认真落实《镇安县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细则》,以“五类”问题为重点,围绕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为官不为、侵吞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严厉查处职能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在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虚报冒领、侵吞挪用、违规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社会保障、涉农收费民生工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不良问题。围绕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围绕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端正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三是快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顶风违纪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拓宽渠道,摸排问题线索。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双向收集机制,一方面,强化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设立12388网络举报平台,各镇各部门设置举报信箱、各村建立民情气象站,持续畅通举报渠道。聘请“廉情信息员”和“党风政风巡察员”, 建立问题线索反映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推进“民情直通车”、“信访当日接待”等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下访”、“带案走访”等活动,多途径发现问题,主动获取损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规范法建立台帐,统一管理。一季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22件(次),处理问题线索19件。
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全员办案,通过层层领任务、抓落实、强监督,推动各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进一步深 化“三转”,将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量化任务,县纪委带头示范,加大直查直处力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至少包抓1−2个重点村,至少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每个镇办至少驻点包抓2−3个重点村,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同时镇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必须占到查办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县纪委派驻机构直接抓1-2件反映本系统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严格执行“两报告”的工作要求,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对于能力所限“咬不动”、“啃不下”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禁止私自截留。将15个镇(办)划分为三个协作区,68个县直部门划分为三个办案协作组,并明确三名常委分别包抓、三个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采取提办、参办、督办、协办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基层办案力度。
严格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将消除查处侵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空白镇”作为2016年案件查办的“硬性要求”。严格实行月汇报、季评比,并成立督查组,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对于半年“零查处”的镇办,将约谈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年“零查处”的,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特别是对于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小查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对于“零查处”的部门,直接与派驻纪检组长年终考核挂钩,并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强化问责,层层加压,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该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