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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四个一”措施锻造巡察尖兵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方健 刘婷

自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镇安县通过加强培训、公开承诺、持证上岗、岗前宣誓等措施,努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工作上敢担当、作风上严要求的巡察队伍。

该县将队伍建设作为巡察工作的“重头戏”来抓,通过“一训强业务”“一诺明纪律”“一卡亮身份”“一誓表忠诚”“四个一”措施的落实,使巡察人员政治强、业务精、责任实、作风硬。

“一训强业务”,每轮巡察人员抽调结束后,组织召开培训会,围绕巡察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重点进行系统培训,并配发《镇安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党内法规和文件汇编》等相关业务资料,要求定期学习,使巡察人员能够迅速进入角色。同时,在巡察过程中根据各巡察组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审计、财务、环保等职能部门专家,向参加巡察的全体干部进行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培训,召开座谈会交流心得,及时掌握巡察重点知识和发现问题的方法技巧。

“一诺明纪律”,所有巡察人员必须签订《廉洁保密巡察承诺书》,明确界定“不能为”的行为“边界”,切实增强巡察工作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一卡亮身份”,为每名巡察工作人员配发《工作证》,佩戴上岗,亮明身份、职责,彰显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誓表忠诚”,上岗前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使所有巡察人员对党忠心、接受监督、忠诚履职。目前,全县共开展巡察人员培训3轮次108人次,全面配发了《工作证》,并进行了岗前承诺和宣誓,为巡察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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