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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完善“三项机制”激发干部新作为
发布时间:2019-08-13   来源:商州区纪委     

近年来,商州区纪委监委着力完善干部管理“三项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激励鼓励、容错纠错,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机关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内在动力,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正向激励干部落实“三项机制”的首要环节,及时召开常委会、机关干部会,学习传达“三项机制”实施办法重点内容,并就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修订区纪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严格组织实施,考用结合、奖优罚劣,提升机关干部精气神,增强工作执行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实绩用活机制。严格机关各室和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突出干部实绩,将考评结果与“三项机制”结合,用活激励机制。为解决干部外出培训矛盾,运用“三项机制”积分管理制度,选派积分靠前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参加省内外各类培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发挥正向激励机制,把培训教育资源向工作勤奋、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干部倾斜,开阔干部视野,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近两年来,选派机关干部参加中、省、市、区各类培训55人次,激发了机关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突出用人导向激励。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工作要求,落实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在执纪监督、信访接待、案件查办、脱贫攻坚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敢抓敢管、实绩突出、公认度较高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近两年来,机关运用“三项机制”提拔重用干部6名,评优树模22名,充分激发了担当作为积极性。建立全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库和全区巡察工作人才库,运用积分管理制度对党性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向组织做好推荐。同时,运用正负面清单管理,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要求,把执纪监督不严、不聚焦主业主责、不担当不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调整,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氛围,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去年以来,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交流重用干部8名,调整不再担任专兼职干部3名。

突出干部身心关爱。健全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对机关执纪审查调查一线人员定期探望慰问,疏导干部畏难情绪和工作压力;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借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了解干部工作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安心工作。严格落实奖励政策,把评优评先与各类荣誉表彰有机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挂钩,给予物质奖励,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落实“澄清机制”,对原区安监局纪检组长因在工作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商州期间被举报,经调查为失实后,对单位党组进行了反馈澄清,消除了个人思想顾虑,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放手大胆工作。

突出制度体系保障。认真修订《商州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区严格贯彻执行。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在保护改革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中的积极作用。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

去年以来,全区提醒谈话、函询、约谈等1416人次,立案审查391件,党政纪处分454人,移送司法7人。运用好“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帮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在去年至今的村级换届、“三委会”班子补员中适用容错纠错机制,将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对待,9名处分期满的村干部重新担任村干部;对去年脱贫攻坚问题反馈中及时纠正偏差失误,推动问题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制定改进措施,免除相关责任,调动保护了干部脱贫攻坚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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