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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五项机制”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发布时间:2017-04-17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已不正,焉能正人?”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正”字为先,不断创新方法,采取边实行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边边实施边完善的方法,在全县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五项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前,“五项机制”正在全面实施中。  

教育培训“强心”。按照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原则,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把全县241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村(居)名监委会主任纳入到教育培训范围,以党章党纪党规、纪检监察业务、法律法规及其他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等多媒体资源,采取集中培训、跟班轮训、日常培训、组织调训、观摩培训等形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成为常态化。  

实践锻炼“强能”。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实践锻炼办法》,将全县35岁以下的年轻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点,采取“上挂”、“下派”、“轮岗”、“互挂”等形式,通过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培养他们纵览全局的能力,通过选派委局机关年轻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到镇办纪委挂职锻炼,丰富他们的基层工作经验,通过全面轮岗让委局机关干部适应不同岗位,提高综合能力,通过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之间交叉挂职锻炼,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对干部实践锻炼期间的表现进行严格鉴定,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作为选拔任用参考依据。  

述职述廉“强责”。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办法》,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述责述廉对象,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大会,邀请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由县纪委部室负责人、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向大会述责述廉,非领导职务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向所在纪委、纪检组和部室述责述廉,在述责述廉的同时,开展质询询问,并接受评议。由县纪委组织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述责述廉评议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记入个人档案,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鼓励激励“强劲”。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根据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等指标,结合日常表现为主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勇于创新以及获得中省市县各类表彰奖励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培养交流、关心关爱等方面予以优先,通过表彰奖励、组织推荐等方法,同时,建立了“四必谈、四必访”、困难帮扶等关心关爱机制,不断激发纪检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动态管理“强效”。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动态管理办法》,实行公开选拔制度,每年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向组织推荐。实行交流任职制度,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年满10年、镇办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任职满一届实行交流任职。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设立3至6个月的培训考察期,组织开展培训并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纪检监察队伍资格。实行淘汰退出机制,对违反办案纪律、参与违规营利活动、受到党政纪处分等5种情形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淘汰退出,不断净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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