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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专项检查组对我市进行重点检查
发布时间:2011-11-03   来源:     

  10月27日至29日,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杨朝宁带领省第三监督检查组,对商洛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三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项工作的专题汇报,查阅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资料;到市政府办公室现场查看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专栏设置、信息公开情况;对商州区南秦河重点段防洪治理工程和丹凤县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细化目标责任,建议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建议市水务局对全市水利项目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
    二要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继续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土地、规划、环评、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招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同时也建议市县(区)要重视对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项目设计、申报、审批、管理等方面知识,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三要继续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加快商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要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在已实现全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信息检索、信息共享等更多功能,加大上网信息量。
    五要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能改的要立即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保证整改到位,不留任何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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