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商南县纪委监察局为了强化工程建设招标监管,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研究出台了《商南县招标审查备案制度》。
该制度规定,县域内所有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装饰装修、资源开发、资产处置项目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公开招标一律由县监察局按照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进行审查备案,所有招标审查备案必须经县监察局业务科室审核、县监察局局长审批。标前审查主要审查计划立项、土地使用、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资金来源、工程图纸、代理资质、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规范性等招标准入条件,对审批不到位、不规范的招标项目进行纠正;标中审查主要审查招标文件、栏标价评审等内容,对招标文件不合规、拦标价不评审的项目禁止开标,责令其重新进入招标程序;标后审查主要审查工程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制度执行情况,对非法转包、监理无资质、随意变更等问题进行纠正或处理。审查合格的项目单位,由县监察局发给“招标审查备案卡”,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见卡后方可组织招标、办理行政审批、拨付项目资金等。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县监察局不予出具“招标审查备案卡”,相关部门不得组织招标,不得办理行政许可,不得拨付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的项目单位,县监察局将依据《商南县招标审查备案制度》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截至8月底,商南已经进行标前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共39个,标中备案11个,涉及资金3.7亿元,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