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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推动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19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郑健
  推行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是深化工程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求,一手抓制度规范完善,一手抓制度贯彻执行,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把握关键,建立运行顺畅新机制
    一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机制。实行业务上垂直领导、干部上直接管理、后勤上统一保障。明确派出监督检查组组长一律由班子成员担任,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由组长安排管理,全体成员均履行“一岗双责”,即在完成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派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推进了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规范程序,实行派出审查制。凡符合派出条件的工程项目,自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室审查拟定派出方案,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按照“保证质量、控制数量”原则,对派出申请实行分类审查,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优先选派业务骨干人员,保证对限额以上投资项目全面覆盖;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视视项目建设情况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员情况,合理确定。今年以来,先后受理派出申请5次,经审查分别向镇云二级公路等4个建设项目派出了监督检查组,其中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项目1个,投资额较小,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3个。
    三是建立专业人才库,推动工作专业化。从县发改、审计、财政、住建等单位聘请52名具备一定项目建设管理资格,精通财务管理、经济审计、安全生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重大项目监督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委派监督人员到重大项目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弥补了纪检监察机关专业技能薄弱的不足,积极推动项目监督的专业化建设。
    二、瞄准目标,确保工作职责更清晰
    一是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完善细化了派出监督检查组10项工作职责,更加突出了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洁从政、参建单位诚信从业和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等“三项主要任务”。今年以来,派出监督检查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制订廉政风险防范措施16条、签订廉政合同8份、建立完善管理制度5项,纠正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3个,协助查处破坏建设环境的行为13起,为项目建设推得快、建得好、不出事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是找准工作定位。深化依法依纪监督工作理念,要求在职能做到监督不监视、指正不指责、牵头不包办、到位不越位,既要防止监督进不去,更要防范“陷太深”。各派出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不干扰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与各行政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把好监督关口,形成“纪委监督、行业监管、业主配合”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编制监督流程。结合工作实践,围绕项目建设过程中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门别类绘制监督流程图,对监督检查组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物资设备阳光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3份监督流程图,切实提高了监督精细化、制度化水平。
    三、改进方式,推动作用发挥更突出
   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在完善列席重要会议、开展现场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传统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跟踪督查等工作制度,构建起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纠正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派出监督检查组以廉政谈话、监察建议等方式,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努力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今年以来,共约谈项目建设单位班子成员12人(次),对1个工程项目围标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进行了处理。
    二是改进工作方式。改变以往派出监督检查组固定监督、受邀请监督的做法,坚持每周至少现场监督一次。从项目预算到项目决算,从项目招标到项目竣工,每个环节都参与,通过增加监督频率和力度,更好地释放监督正能量。
    三是改进考核方式。为每个派出监督检查组统一印制《工作登记册》,建立监督台账。年终时,参照《工作登记册》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优秀的,对参与监督检查组工作的室(办)和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在年度纪检监察业务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对选派的特邀纪检监察员和专业监督人员推荐所在单位给予表彰,聘任期满后可优先续聘,不称职的则坚决予以调整。(镇安县纪委  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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