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崔伟峰主持召开全县镇纪委书记办案工作座谈会,对各镇纪委2015年办案工作提出4点要求。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镇纪委要继续落实“三转”要求,将更多力量转到主业上,绝不能出现“种别人地,荒自己田”的情况,否则县纪委将严肃问责。全面实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制度,今后每查处一起案件,既要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也要按照《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严肃的看一看、查一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了没有。凡是没有履行到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严格按照初核、拟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研判问题线索,防止案源线索流失。
三要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为镇党委做好参谋助手。各镇纪委书记要为本镇反腐败工作履职尽责,为老百姓申张正义,维护群众权益不受侵害。坚持有案必查的要求,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暗访发现的、排查移送的、办案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不仅要严肃查处村干部的违纪问题,还要严肃查处镇机关和基层站所(办)干部的违纪问题。要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落实到查处腐败案件上,落实到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对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组织对当老好人的纪检监察干部是要予以调整的,决不允许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要严肃办案工作纪律,确保依法依纪文明办案。各镇纪委要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备案制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解决案件线索处理随意性过大,案源搁置、分散、流失等问题;认真落实案件承诺和回访制度,对遵守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承诺,防止违反办案纪律问题和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