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优质、干部廉洁,经过不断实践总结完善,商洛公路局初步形成并长期坚持了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八个一”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收到了良好成效。
建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局各大中修工程项目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项目管理处设立后,按党章规定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委员会,履行基层党组织职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派出一个监督检查组。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局纪委按照《商洛公路局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及时向工程管理处派出监督检查组或监督检查员,严格工作职责、履责方式、履责程序和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建一块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工程管理处在驻地醒目位置建廉政文化宣传橱窗、宣传栏,适时更换宣传教育内容,坚持进行正面教育引导。
签订一份廉政合同。工程管理处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双合同”制的同时,与项目管理人员逐一签订责任明晰、操作性强、要求明确的守廉保廉合同,规范廉洁行为,提高自律意识。
组织一次廉政承诺。由局纪委主导,组织管理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项目部、监理办主要负责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廉政承诺,公开示诺,强化监督约束。
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局主管和联系工程项目的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适时对工程管理处、项目部、监理办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纪律提醒。并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警示提醒,切实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送一块廉政警示牌。局纪委向工程管理处赠送廉政警示牌,召开有关人员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加强警示提醒教育。
召开一次述廉会。局党委每年组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接受项目参建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评议监督,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临时党支部要向管理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其廉政表现情况。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表现情况,同时送局纪委监察室本案,并装入本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