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由市司法局纪检组牵头抽调各县区司法局纪检组长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关和单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法律服务、警车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联合巡查。
4月13日至24日,联合巡查组在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增灵的带领下,利用两周时间,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办、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到全市20个基层司法所、4个公证处、4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援中心和7个县区局机关的所有股室,并随机抽查了公证、法援、律师的法律服务情况。巡查组每到一处,都祥细了解基层司法所的纪律作风、工作作风、落实市委提出的“五项制度”、司法业务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法律服务、司法警车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 从巡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在面临任务加重、人力不足、镇办改革的情况下,管理措施到位、工作纪律严明、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效明显,不少地方在业务工作创新、业务用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都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但是,在巡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基层业务工作力量薄弱、司法所房屋挤占问题严重、警车违规使用问题时有发生、干部纪律作风还有待改进、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等方面问题。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市局党组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纪委的要求,抓好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司法警车管理和主体责任履行等方面的整改落实。一是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在系统内要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党规党纪,自觉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觉和高压态势,并针对干部消极懈怠、在岗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组织开展“懒政懈怠不作为”专项治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认真落实司法警车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夯实使用管理责任,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四是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明晰清单,层层传达,履职履责,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五是要进一步理顺与镇办关系,各县区司法局要督促基层司法所正确处理与镇办关系,既服从镇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又要强调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社区矫正、警车管理的特殊性,宣传中省市领导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批示要求,多请示、多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谅解,让镇办领导了解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积极履行好司法行政干部的职责。同时,在镇办改革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不能丢”,即司法所编制不能丢、业务工作不能丢、阵地不能丢、警车和其它资产不能丢。
各县区同志也通过这次联合巡查,加强了沟通交流,起到了以老带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作用,部分县区的经验性做法,也给其它县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这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好监督责任起到更好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