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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从严管理确保“铁军”办“铁案” 
发布时间:2015-11-12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今年以来,柞水县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严格做到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确保每一件违纪案件调查充分、证据齐全、处理得当、符合规范,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五项机制”、网络舆情管理、作风纪律监督卡、实名举报奖励、“效能110”监察机制等10多项与办案工作有关的制度,将全县122个村(居)监委会主任聘请为廉政监督员,让他们时刻“盯事、盯钱、盯人”, 每年向县纪委提供2件以上案件线索,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每年拿出10万元对实名举报进行奖励,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28人,兑现奖励资金31800元。

二是严格线索管理。委局机关对一般类型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专人登记,由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审阅并报纪委书记后分类批转,一般性线索批转给基层纪委调查;对复杂疑难线索或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案件线索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提交研判小组集体研判确定处置方式和承办单位,实现了重点线索重点督办,提高了成案率。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登记台帐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黑名单”。案管室每月对批转信访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不放过有价值的线索。

三是严格政策界限。严格执行查审分离、镇办县审制度,试行信访集体研判、立案集体决定、审理小组提前介入,确保了所有案件在处分结论前都能达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实现所有处分案件零复议。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十个必须”》、《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十多项办法规定,实行了《“一书一卡一日记”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建立了谈话室,制定了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要求所有涉案谈话必须在谈话室进行,谈话结束后由案管室对《谈话室使用审批表》、《谈话室使用工作日志》、办案谈话过程中的影音资料进行及时备案存档,确保了办案工作更加科学安全,高效文明。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共受理信访举报123件,初核141件,立案51件,结案41件,4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无一例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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