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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给纪检监察干部树“六把标尺
发布时间:2016-10-12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刘婷

 肩负责任,砥砺前行。这是一条永无止境的征程,在维护党纪的路上书写忠诚、干净、担当,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步伐不曾有片刻停歇。镇安县第十八届县纪委一次全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明道煜提出“做好六个纪检人”的要求,成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    

一要坚定信念,做对党忠诚的纪检人。要带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勤学善思,做精通业务的纪检人。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以及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知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效果内化为素质能力,外化为工作本领。    

三要勇于担当,做履职尽责的纪检人。要勇于担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刚正不阿、敢抓敢管、秉公执纪,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再监督、再检查”理念,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抓落实上。    

四要与时俱进,做开拓创新的纪检人。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做到紧跟上级部署与联系镇安实际相结合,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培育工作新亮点。    

五要团结共事,做和衷共济的纪检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全会和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要善于和谐共事,加强交流和沟通,努力形成心齐劲足、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工作局面。    

六要清正廉洁,做严于律已的纪检人。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在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勤政廉政方面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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