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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纪委“十举措”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1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方健 林鹏程

为了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安县纪委采取“十项举措”,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抓严、抓实、抓好。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委局班子及成员、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为对照检查、整改问题打牢基础。
    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每周集中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党章党纪、纪检业务等方面,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观念和履职水平。
    三是举办主题讲座。在委局机关开展轮流辅导讲座,实行“每月一主题、轮流当老师”,由科级领导干部结合业务,自选主题轮流讲课。同时还将邀请省、市纪委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开展心得交流。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并且在每次集中学习中确定2名干部进行心得交流,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五是举行征文活动。围绕活动开展,在本系统举办“落实‘三转’要求,践行群众路线”征文活动,形成一批有深度、有思想、有实践的理论成果。
    六是深入基层调研。委局成立三个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干部队伍作风、群众反映强烈、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七是开展专项督查。委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抽查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八是强化宣传报道。注重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励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九是严查自身问题。对照“四风”问题表现形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对照剖析材料,为开好半年民主生活会提供第一手资料。
    十是做到统筹兼顾。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纪检监察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做到两不误、两提高、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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