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山阳县纪委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问责条例》为重点,开展“三学三有三查”力促学习教育取实效。
三学即自学、领学、促学。一是开展“自学”活动。专门印发《准则》《条例》《问责条例》原文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要求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上。二是开展“领学”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问责条例》“大讲堂”,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之机,由领导带头领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将其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开展“促学”活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2016年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促学”力促党员干部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
三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心得体会、有座谈交流。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明确学习任务,合理安排进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二是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感言。心得体会通过开辟学习园地方式,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提升专题学习成效。三是开展座谈交流。利用职工会,集中学习讨论,针对学习的方法、困难、感触等,面对面交流,以学促悟,以悟促践,做一名真正的党员。
三查即查学习态度、查思想认识、查工作作风。一是查学习态度,看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重要内容是否熟记于心。二是查思想认识,看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党员队伍是否真正得到加强。三是查工作作风,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基本标准是否明确、行为规范是否树立,并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得力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