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近日,商州区纪委制定出台多项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着力打造纪检“铁军”。
规范干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出台《商州区纪委机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区纪委机关干部违反规定情形,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责任追究,促进全体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出台《商州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践行履职、遵守纪律、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常态化约束和监督管理;出台了《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谈话函询办法》《问题线索审查办法》、《执纪审查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办法,切实加强了内部监督规范化水平。
落实“两个为主”,强化双重领导。落实“两个为主”工作要求,出台<镇办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深入推进了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出台《镇办纪委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镇办纪委、区直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出台《镇办纪委区直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向区纪委定期述职述廉制度》,有效提升镇办纪委、区直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履职能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深入推进“三转”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扎实落实“三个助力”和保障追赶超越发展。
践行“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从关心、教育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出发,出台《商州区纪检监察干部约谈督导制度》,通过了解约谈、重点约谈、特别约谈、回访约谈等谈话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做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