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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工作难点 发挥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10-06-08   来源:     
——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问题村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是应对农村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由我省首创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产生有效解决农村现有组织中监督力量缺失、农村干部为政不廉、干群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但由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对于广大村民尚属新生事物,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定位不准、职权不清、程序不明、责任不强等一系列,导致村监委会工作中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利监督,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影响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规范履职、有效履职。笔者通过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为村监委会必须在工作把握好“三点”。一、围绕监督职责,瞄准村监委会工作的“落脚点”。村监委会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其权利来源村民授权。村监委会的建立弥补了目前农村基层监督机构缺失的现状,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村监委会一定要围绕“监督”这一本职开展工作。在思想上要时常明白“建立村监委会为什么”、“自己的职权是什么”、“监督工作怎样实施”等基本知识,对村监委会工作能弄得明白,讲得清楚,做到“监”之有方,“督”之有法,确保村干部工作履职不违法纪、政策执行不偏不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村监委会与村两委会说到底都是为群众服务的,分工虽然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村监委会既要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能,又要协助好村两委会搞好工作,多补台,少拆台,求大同,存小异,一切本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这一根本。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工作角色,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政意识,而不能因为蝇头小利,与村两委会成员沆瀣一气,损害群众利益。此外,要与群众多沟通,多联系,既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村两委会的决策部署,又要深入群众了解他们想法,掌握他们的所思、所盼、所需、所愿,真正在干部和群众发挥“连心桥”的作用。二、明确监督内容,找准村监委会工作的“切入点”。村监委会是一个新生事物,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不知道怎样工作,感到“老虎吃天,无法下爪”的困惑。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介入工作:一是对决策的监督。通过参加村两委会会议,对村两委会决策过程和行使职权过程进行监督,享受对村上决策的知情权、纠正权,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二是参与财务管理。通过“三审会签”,掌握村级财务运行情况,监督村级财务规范运行,及时公开财务收支,享受对村级财务的参与权、审核权,当好群众的“理财员”。三是化解群众疑虑,回复社会关切。通过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提交、办理、公示,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四是认真宣传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村两委会的决策,当好群众的“连心桥”。五是加强对村干部廉洁情况的监督,督促村两委会及时向村民公开党务、村务、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当好群众的“监督员”。三、把握监督作用,化解村监委会工作的“疑难点”。村监委会与村委会一样都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组织,在法律上是合格的,地位上是平等的。同时,村监委会又是一个新型组织,面对初成立工作条件“一穷二白”、工作程序“一知半解”的现状,笔者认为应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配强配优村监委会组织。严格把好人选关、程序关,把思想素质好、能秉公办事、能够代表村民利益的人选入村监委会。对选举程序不合规、未遵守回避制度选举的,要择时进行改选。二是抓好阵地建设。据我们了解,个别村监委会牌子无处上墙、监委会主任无处工作、群众问题无处反映。乡镇政府、村要对村监委会工作积极支持,强化协调,克服困难,确保村监委会既有牌子,又有房子;既有制度,又有办公设施,切实解决有组织、无阵地的问题。三是抓好档案资料整理。档案资料是反映村监委会工作情况的有力证据。村两委会要对村监委会工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为村监委会配备档案袋、记事本、签字笔、会议记录、纸张等必须的办公用品。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档案资料整理知识的培训,使其会收集、会整理、会提交、会督办。村监委会要注重日常报表的填写、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保存,用完整的档案资料反映自身的工作成效。四是加强日常督查。“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法,重在督查。”县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工作的日常督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村监委会进行检查,看其履职是否到位,履职过程是否规范。乡镇纪委要做好村监委会履职情况的备案,将履职情况与村监委会年度考核挂钩,与即将落实的村监委会主任报酬挂钩,切实促进村监委会认真负责地履行好本职工作,服务稳定农村社会环境、推动村域经济发展这一大局,发挥好村监委会的“代言人”作用、“连心桥”作用、调解员作用和宣传员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上级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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