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廉政灶是规范乡镇公务接待行为、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这项源于镇安县的“创举”,自去年在全省推广以来,各级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有房屋、有人员、有设备、有餐具、有制度、有菜园的“六有”标准抓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三化”要求抓管理,绝大多数乡镇廉政灶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乡镇节约了大量的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行为由原来的杂乱无章型逐步向规范有序型转变。然而在实际工作,部分乡镇重视了“建灶”的“形式”,而忽视了“上灶”的“内容”,对推行廉政灶制度在思想不重视、管理上不规范,尽管建好了“灶”,但使用效果不高,在营业性餐馆招待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目前乡镇廉政灶“上灶”率低的现状,笔者认为办好乡镇廉政灶必须要在“上灶”上下功夫。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助“上灶”
“知为行之初”,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办好乡镇廉政灶,必须提高广大干部思想认识水平。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对乡镇廉政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拥护和支持。一是要转变部门负责同志思想观念。部门作为乡镇廉政灶的主要接待对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转变在乡镇用餐“不喝酒则为不敬、廉政灶招待实为不周”的偏见,下乡带头“上灶”就餐。同时,加强对本部门下乡人员的管理,要求他们自觉上灶就餐,不给乡镇增负担、添麻烦。二是转变乡镇领导思想观念。在基层走访中,据部分乡镇领导说:“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面对上级各方面的来人,不敢有丝毫马虎。有的人接待好了显现不出来大的作用,然而接待不好负面作用便立竿见影。特别是那些管财、管人、管项目的部门更不敢得罪,没有上级部门的支持想在基层干点事真是太难了……”这此话代表了乡镇领导的心声,也是乡镇对部门下乡人员不敢怠慢的症结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作为本乡镇事务的决策者,也是乡镇财力的直接支配者,要在思想深处认识到乡镇廉政灶是贯彻省市纪委决策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自觉按照乡镇廉政灶的建设要求抓落实,力求所有接待对象都能在廉政灶就餐,乡镇领导的担忧也就不复存在。为此,说到底还是认识的问题,思想观念必须转变。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上灶”
“管灶”是“上灶”的前提,为此必须要在强化廉政灶的管理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各项制度,解决运行时“无序化”的问题。制度是抓好管理的基础。乡镇作为廉政灶的实施主体,要根据本乡镇廉政灶建设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炊事员管理、日常卫生、接待工作、餐具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管“灶”。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解决管理中“乱碰头”的问题。要落实乡镇廉政灶的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奖惩措施,使他们既有责任,又有压力,确保乡镇廉政灶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随时处于“战备”状态。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坚持上“一阵风”的问题。县纪委要把廉政灶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乡镇党委、政府对廉政灶建设要高度重视,作为节约财政资金、融洽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资金上大力投入,措施上不断完善,确保乡镇廉政灶建设取得实效;乡镇纪委切实担负起对廉政灶运行的监管责任,把乡镇廉政灶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作为乡镇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三、强化监管,从严惩处保“上灶”
监管,贵在监督,重在惩处。要发挥好乡镇廉政灶的作用,除了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外,更应加强监管。一是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管理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保障乡镇廉政灶规范运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意见箱、网络举报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对廉政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乡镇恐于违纪不敢在外接待;县财政部门要在年初根据乡镇每年招待量,严格核算乡镇廉政灶运行费用,在经费上严格控制,使乡镇限于资金压力不能在外接待;县审计部门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按照乡镇“零接待”的要求,严控接待费用支出票据,使乡镇畏于“零接待”要求不利在外接待。二是严厉查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组对乡镇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对个别置廉政灶建设制度于不顾,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别乡镇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虽然有“灶”,但依然在外用餐的,要严格追查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下乡人员具有监管责任,对不按纪委要求在外用餐的违纪行为,视情节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廉政灶的使用效率,真正将“廉政灶”打造成为展现干部廉洁从政形象的又一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