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省局在县以上地税机关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又一次创新和探索。为扎实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我局立足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地税工作实际,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在全系统先后成立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10个,局机关群众监督小组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4次,参加各类重要会议及监督活动49场(次),收集、反映并督促解决职工意见建议87条,办结率达到90%以上,强有力地推进地税机关的民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系统“三个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市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连续14年,被省局、市委及市纪委评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市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连续4年荣获“全市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和“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去年7月,市局机关党委被商洛市委授予“旗帜党委”,机关先后有57名干部受到了国家部委、省市党委、政府及省地税局的表彰和奖励。
现将我局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的基本做法、主要收获和实践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群众监督制度在积极探索中稳步推进
为深入有效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我局紧紧围绕纵深推进的“五个关键”环节,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了系统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在继承创新中稳步推进。
(一)以强化宣传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群众监督自觉化。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组织落实的力度。我们首先在强化理论宣传、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工夫、抓落实。一方面,突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利用市局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途径,宣传各级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系统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学习省局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宣传建立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的重大意义,大力增强各级局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热情支持监督、人人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另一方面,突出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实施监督的意识。市局带头通过“廉政教育日”、“纪检日”和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全面加强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民主法制建设措施宣传,加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体制机制、渠道方式的宣传,加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职责任务、工作规程的宣传,努力提高各级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关注度,深化全体干部对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主动实施监督的“主人翁”意识。在此基础上,结合系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系列活动,广泛利用系统内外网站、报刊媒体等载体,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实效,在系统上下形成了“人人乐于接受监督,个个自觉实施监督”的强劲合力,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可靠思想保证。
(二)以健全机构为支撑点,全面推进群众监督网络化。一是科学组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组织。2003年3月,在机关党办和工会的指导下,通过“两推直选”方式,即由每个科室民主推选一名公道正派、善于监督的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担任监督小组成员;再由监督小组各成员推选群众监督小组正、副组长,民主选举产生了机关第一届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各县地税局及市局各直属机构也相继成了9个监督小组,及时填补了系统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组织虚缺的空白,消除了反腐倡廉监督网络的肓点。二是及时明确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管理关系。群众监督小组成立后,市县局及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工作落实;机关党办负责对群众监督小组履行监督职能进行组织协调;监察室对各类监督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其他相关科室积极引导干部参与,并负责抓好与部门职责相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自上而下建立了分工明确、组织有力、各司其职的反腐倡廉群众监督领导机制和协作机制,进一步为系统建立健全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网络。三是积极规范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的换届工作。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任期制,每四年换届一次。2005、2008年,各级局通过民主推荐、机关党办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成功对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进行了两次换届,市局机关第三届监督小组由12人组成,设正、副组长各1人,成员10人,及时优化了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人员结构,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监督范围,增强了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组织的接继力和实效性。
(三)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群众监督规范化。首先是科学设定工作职责。市局研究决定,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要突出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纪执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机关行政管理情况和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四个重点”,坚持广泛参与、广纳群情民意,认真履行“六项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其次是制定监督工作规则。市局制定出台了一个规则、五项制度,即:《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工作规则》和群众监督小组工作制度、群众监督小组组长工作职责、群众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制度、职工意见建议回复反馈制度,对监督小组的工作原则、机构管理、监督内容、职责范围、实施程序、工作纪律等6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规程,从而保证了各类监督活动从意见收集、整理汇总、小组会议初审、向领导报告到研究落实、整改反馈、建档立卷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环环相扣、照章操作、有序推进。第三是全面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为有效发挥群众监督小组的职能作用,要求监督小组成员围绕“四项监督重点”、“六项工作职责”,经常收集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小组长坚持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过程,至少每半年召开监督小组会议,严格通过会前预告、征集意见、集中汇报、汇总审核、上报审定、报告研究、整改落实、反馈回访“八道程序”,集中征集、研究、解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即坚持提前7天向小组成员发布会议预告;组织监督小组成员广泛征求科室及身边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填写征集意见表;届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专题汇报各自征集意见建议,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小组会议对所收集意见、建议进行集体审核、分类汇总意见报告;按时报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15日内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逐项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及责任人;由相关科室和责任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最后,在整改落实期限届满后,由群众监督小组和机关党办随机进行回访调查,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监督的实效。第四是严格机关群众监督小组管理。注重加强反腐倡廉群众小组成员素质建设。坚持通过监督小组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及机关集体学习活动,定期向小组成员通报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督促全体成员广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两权”监督制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断提升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监督能力,确保寓团结于监督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责难。注重加强对监督小组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行为的监督。违纪违规或履职不到位的,正、副组长由监督小组多数成员提议,小组成员由所在科室干部提议,机关党办及时监督予以撤换,并按照“两推直选”办法予以补选,及时优化群众监督小组人员组成,促进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以鼓励参与为突破点,全面推进群众监督多元化。一是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关财务、政务、党务、事务公开办法,坚持按月公开财务,按季公开局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案件审理以及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及时公开、全程公开,领导干部收入、勤政廉政建设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定期公开,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职位晋升、党费收缴等事项及时公开,并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干部职工的知情权。二是积极完善决策管理程序,严格落实干部职工的参与权。市局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执行程序,明确要求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正副组长,坚持列席反腐倡廉相关会议、重大决策部署活动,加强对党组(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坚持列席税收执法决策管理过程,加强对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服务情况的监督;坚持参与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坚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加强对重要工作策划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基建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活动的监督;坚持列席反腐倡廉及民主建设会议活动,做好各类政策宣传解释及矛盾调处工作;坚持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保障和维护干部职工利益情况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累计召开小组会 140余次;参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税收工作等重要会议70余次;参与并监督市局机关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工程质量验收等160多次;收集、上报并全程监督解决职工意见建议239条,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 70场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强化了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三是广泛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干部职工的监督权。各单位除坚持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外,及时创建了党风廉政建设网,开设了反腐倡廉论坛、网上投诉举报专栏及“局长信箱”等,全面畅通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诉求渠道,拓展群众监督的范围,初步形成了监督无时不有时时有、无处不在处处在的良好格局,有力增强了群众监督的整体合力。
(五)以落实民意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群众监督经常化。多年来,各级局班子注重通过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广泛收集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建设、执纪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重视干部职工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和群众监督意见、成果的转化。坚持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建设性建议逐一进行加工整理,并及时通过会议、资料等形式进行通报和反馈,使之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职工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转交当事人所在的党组织,责成本人说明情况、检查整改,使之转化为党组织的监督;对职工反映的属于具体部门或工作人员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使之转化为科室内部的监督;对一些不合理或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问题的堆集衍变。去年,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还建立了征求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台账,实行“挂牌销号”,建立了群众意见限期办结制、办理结果回复反馈制和落实意见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解决了干部职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激发了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实施监督的热情,并快速走向规范化、经常化。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不断加强对职工监督权的保护。严肃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工作纪律,督促小组成员严格执行保密及有关规章制度,严防监督者受到歧视、刁难或打击报复。对泄密导致职工遭受打击报复的,及时查处追究,确保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受侵害,为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有效实施监督营造了宽松环境,全面促进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的实施。
二、纠建并举抓整改,群众监督实效在构建和谐中日益显现
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广泛搭建了系统领导与职工交流互动的新平台,开辟了加强“两权”监督制约的新渠道,卓有成效地解决了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强化了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决策管理、执纪执法及“两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及时破解了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群众监督不上等难题,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实现了“听民声、解民忧,重民权、建和谐,集民智、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全面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拓展。一方面,落实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从制度上强化了对各级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纪执法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机关行政管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的监督,使“两权”运行过程全部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另一方面,使广大职工通过监督权的有效行使,进一步学习掌握了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熟知市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措施,并及时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使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局连续7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反腐倡廉创新措施、工作亮点赢得了省局、市纪委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广泛搭建互动监督的平台,促进了干群关系日益和谐。群众监督小组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拆除了领导与干部之间的“隔音墙”,广泛搭起了干群交流“连心桥”、建起了群众利益的“回音壁”,使群情民意得到重视和回馈、干部职工意愿和诉求及时得到落实和满足、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同时,领导干部也在接受监督中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到心系群众、勤政为民、清正廉明,以自己优秀的品德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党组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系统上下干群和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机关各项工作效能大幅提升。市局连续14年被省局和市委评为创佳评差竞赛“最佳市局”和“最佳主管局”,连续3年荣获“省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三)竭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难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效能稳步提升。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的有效落实,为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有效载体,增强了机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职工办公、生活困难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干部职工的基本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有效消除了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局党组在经费和办公条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根据职工的意见和建议,2006年率先建立了干部大病救助制度,截止2009年底,共为21名大病困难干部补助资金24.3万元;2007年,建立了干部定期交流培训和奖惩激励制度,每年组织25%以上干部到发达地区考察交流、学习培训,干部轮训面达80%以上,并坚持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干部进行重奖,全面激励干部开拓了视野、提升了素质,在连年业务抽考竞赛中荣获了全省第一、二名;投资50余万元,为机关每名职工更换了电脑液晶显示器,为每个办公室配备了移动硬盘、U盘、打印机和饮水机;2008年,投资160余万元,对机关办公楼和职工食堂进行了修缮改造,建起了文化娱乐室、党员活动室、廉政文化长廊,并定期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活跃了干部职工生活,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工作热情;2009年以来,组织专人负责机关家属楼水、电、暖管理和维护,及时对旧家属楼进行修缮改造,为从县局选调干部增加了租房补贴,使机关职工享受到了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全面为干部职工营造了拴心留人、安居乐业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系统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热情日益高涨。
(四)充分发挥源头预防的职能,促进了税收工作环境持续优化。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的设立,让监督的触角伸向机关干部的最底线、各项工作的最前沿,有效掌握发现和解决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使干部职工诉求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得以化解,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2003年以来,机关连续七年实现了“零上访”,连续四年实现了“零举报”。
三、继承创新抓完善,群众监督经验在实践检验中不断丰富
七年来,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不断在探索中完善、在实践中推进,使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领导重视,是有效实施群众监督的前提。各级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充分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才能摆正自己与职工的位置,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并为职工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并积极鼓励和引导职工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好职工自觉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只有党组充分相信职工,让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广泛创建切实能上传下达、下传上达的渠道,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才能使民意“不打折”,避免群众监督制度流于形式。
(二)机制健全,是有效实施群众监督的基础。完善的群众监督制度,是征求职工意见,反映职工意愿,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首要条件。健全的群众监督机制,是畅通职工参与机关管理和廉政监督的有效途径;广泛吸纳职工广泛参与,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确保职工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及实效性的关键所在。职责明晰、有为有位的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是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是市局党组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问题,维护机关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
(三)部门配合,是有效实施群众监督的动力。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机关党办的具体协调。职工的意见建议及请求,只有引起各相关科室的足够重视,才能及时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速监督成果转化,提高决策执行力和职工满意率。
(四)职工参与,是有效实施群众监督的保证。只有让机关全体职工认识到自己是本单位的主人,才能促使广大职工参与到行政用权、执法管理各项监督中去,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只有不断增强各级机关全体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在系统上下形成人人乐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浓厚氛围,机关群众监督的职能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总之,我局在落实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局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立足机关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群众监督各项体制机制,优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升群众监督综合效果,努力开创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进地税事业和经济社会的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