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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纪违法现状浅析
发布时间:2010-10-22   来源:     
村干部又称“村官”是社会最基层的农村干部,他们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广大村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有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影响了村干部乃至党和政府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地位和威信,阻碍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县三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予以分析,并偿试性提出防治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和建议,为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元至2010年10月,镇安县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4件,党纪政纪处分67人。其中查处妨害管理秩序案19件19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5.18%;失职渎职案12件19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22.22%;贪污贿赂案12件17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22.22%;破坏经济秩序案3件3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5.56%;违反廉洁自律案2件3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7%;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案2件2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7%;违反财经纪律案2件2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7%;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案2件2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7%;
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件,32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处分的村干部人数占处分总人数67人的47.76%。
   在查处的25件32人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贪污贿赂案11件16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91.6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件5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26.32%;失职渎职类案4件6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3.33%;破坏经济秩序案3件3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00%;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案1件1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0%;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案1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0%。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
   从来信来访和所查办的案件来看,村干部违纪违法存在以下特点:
   (一)、村干部违纪违法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县近三年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逐年上升:2008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件5人、2009年立查10件12人、2010年10月前立查11件14人。
   (二)、贪污贿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失职渎职类违纪行为是村干部违纪的重点。2008年至今,15名村干部因贪污贿赂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村干部总数的48.39%;6名村干部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受到党纪处分,占受处分村干部总数的19.35%;5名村干部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村干部总数16.13%;贪污贿赂案件主要是村组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强怀超生;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计划生育、信访稳控工作失职渎职以及借林权制度改革乱收费等。
   (三)、一案多人较多。三年来,我县立查的25件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一案多人的有5件,占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20%。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村支书、主任、村文书往往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中饱私囊,或者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四)、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2008年以来查处的32名村干部中人,村支书14人、村主任7人、组长8人,分别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43.75%、21.28%和25%。
   (五)、违纪手段简单、直接。村干部违纪违法手段较简单、直接,主要的方式有伪造单据虚报冒领、挪用款项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冒领截留群众资金等。
   三、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一是综合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从受理举报和立案查处的村干部来看,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政治素质不高,服务宗旨淡化,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今年有5名村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因计划生育和信访稳控工作中失职受到查处。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近年来,我县各乡镇实行了“村帐乡(镇)管”等制度,对整治农村财务帐目混乱状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村帐目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财务人员只负责给村里做帐,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有票据就入帐,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也使白条报帐现象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屡见不鲜。此外,还有少数村,由于班子成员调整频繁,未及时办理财务交接,导致村级账目混乱,甚至出现几年不做帐的现象,使得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从而出现贪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如木王镇纪委查处的长坪村村委会主任陈远军贪污案,该陈2006年任村会计,2008年选任村主任,之后长期不交接村财务手续,将2470元集体资金归个人所有。
   三是村务公开不规范。近年来我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逐步规范,但还有少数村避重就轻,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特别是对经费支出不如实公开、不及时公开,没有起到公开的真正作用。
   四是对村干部惩处力度不够。由于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呈现量多、面广、涉案金额小的特点,有的乡镇认为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无关大局,没有把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有的视而不见,瞒案不报;有的查而不处,久拖不决;有的查处不严,失之于软。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歪风的蔓延。
   四、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危害
   (一)、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后果是坑害集体、损害群众、肥了自己。杨泗乡纪委查处的平安村村干部将集体退耕还林列在私人名下,然后将退耕还林资金私分的问题就是目前比较典型的侵占集体资金现象。还有个别“村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不再担任职务后,不交出手中保管的集体资金就外出打工,虽金额不大,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却难以追回。
   (二)、引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由于村干部不廉洁、玩忽职守不作为等问题,导致群众信访举报增加,甚至发生越级上访,牵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很大精力,甚至投入很大人力物力来解决问题,直接危害农村稳定,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如3月查处的青铜镇冷水河村村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群众群体性赴省上访,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
   (三)、直接损害党群政群关系,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村干部工作在最基层,同群众的接触最直接、最广泛,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痛恨。村干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久而久之,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失去信任,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木王镇纪委查处的某村党支部书记借林权制度改革乱收费案件,涉案金额虽然只有三千多元,但涉及的农户数达七十多户,民愤很大,引起集体上访,影响是很突出的。
   五、防、治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当前,一些村官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宗旨观念淡薄,甚至一切向钱看,见利忘义。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定期培训、送法下乡、警示教育等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法规教育,全面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以增强其道德修养,使他们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村级规范化管理。要逐步完善配套措施,将现有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村级规范化建设,使村级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土地承包、村民自治以及精神文明建设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当前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村务公开制度。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是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绝不能搞假公开、半公开。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出纳会计分设制度、年度预决算制度、村民理财小组制度、村帐乡审(管)制度等。三是试行村主要领导向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报告村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增减情况,并由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以促进村两委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搞好服务。
   (三)、加强乡镇监管力度。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特别是针对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较多的问题,要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内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四)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各基层党委政府要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大事来抓。特别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不规范执行惠农政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处中要突出重点,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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