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紧迫性。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健全的、良好的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相反,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制定的不好,则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防治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防范和治理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但这些年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我们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也有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和缺陷仍然是产生腐败的一个主要根源。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现实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长期性、紧迫性,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明确主要内容,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推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两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包括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四个方面。推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主要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上两个方面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又要加快推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实现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建成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根据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前要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要围绕教育目标确定、责任落实、内容完善、方式创新、领域拓展等方面,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学习制度等,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构建监督工作制度体系;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专项治理、日常监督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三、把握基本要求,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科学性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科学建立制度是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根本途径。要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就必须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只有遵循客观规律,才能使所制定的制度切实可行、发挥效用。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来进行,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制度。要综合考虑、全面规划。既要着眼长远,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也要立足当前,制定好每一项具体的反腐倡廉制度;既要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也要切实可行。每一项具体的制度既要有实体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惩戒性规范,又要有激励性机制。各项制度之间要相互衔接,相互照应,互为补充,统一配套,形成整体。三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总结反腐倡廉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把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四要及时做好制度的清理。要根据经济社会状况发生的重大变化,腐败案件发生的新特点,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期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对可以继续适用的制度,列为现行有效的制度继续施行;对需要修改、补充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后,列为现行有效的制度予以施行;对已经过时、需要废止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止。
四、抓好制度执行,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大量事实表明,许多严重腐败案件的发生,大都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抓好制度的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在抓好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工夫,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扫除制度执行障碍,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制度的落实,带头执行制度,自觉做执行制度的表率。二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和规定得靠人去执行。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分层次抓好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全体社会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教育,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从而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搞好日常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制度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对贯彻执行制度不力的,依据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四要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做到有制必依、违制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作者系中共商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石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