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部门作为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排头兵,一定要贯彻落实《规定》,打造廉洁农业,全力推进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抓组织领导,促进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业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抓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把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整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资源,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抓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重点做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要注重抓基础、上规模、创亮点、树形象,营造崇廉敬廉的社会氛围。
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农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要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深化和规范农业系统的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抓好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落实好制度。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农业系统政令畅通,风清气正。
抓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对中、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群众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严格规范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继续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征用土地、坑农害农等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惠农资金发放“一卡通”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使用。
抓纠风惩处,纯洁干部队伍。积极加强行风建设,下决心解决系统内部个别干部工作作风飘浮、纪律松懈、组织观念差、服务意识淡漠、下不去蹲不住、工作拖拉、不求上进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开展优质诚信承诺服务,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形象。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群众的信访件必须一一进行初核,经反映属实的要立即纠正和及时处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消除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