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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1-05-26   来源: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各种机构所作的多种热点调查中,反腐倡廉始终高居关注度的前三位,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独立成篇,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昭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新的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态度和决心。
   我们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腐败覆盖面广,渗透扩散力强,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正像温总理所指出的,土地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公共工程建设、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增多;少数中央企业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2010年我国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查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11人。尽管腐败案件较往年有所下降,但如此大的数据依然令人触目惊心,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笔者认为,加强反腐倡廉,当前需要在下面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水平;创新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扩大覆盖面,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倡导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是在执行制度上下功夫。制度反腐是治理腐败的必然选择,离开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反腐倡廉就会疲软无力。要健全完善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规范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对那些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明知故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动真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
   三是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所在,要按照建立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对施政行为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呈现新发展新变化,反腐倡廉建设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有了新期待新关切,这些都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努力探索运用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等途径和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政风行风评议、案件监督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是在惩治腐败上下功夫。抓反腐败,我们绝对不手软,必抓到底。要强化执纪办案的威慑力,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并注重发挥其治本功能。只有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才不会受到损害,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以巩固。
   反腐倡廉,必须强化教育、执行制度、加强监督、改革创新反腐手段四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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