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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浅析与对策初探
发布时间:2011-11-18   来源:     
近年来,柞水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省市纪委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当前“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三期并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不容忽视,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集体访时有发生,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比较普遍,重复上访、多头上访、突击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形势依然严峻,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尤为重要。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浅显分析形势,初步探讨如何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一、现状及特点
   柞水县地处秦岭南麓,西安近邻,商洛西部,总面积2332平方公里,辖13镇120个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县。近年来,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西康铁路、西柞高速相继开通,柞水融入西安一小时经济圈、纳入关经济区,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休闲度假的乐园。伴随着县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层次的矛盾也尤为突出。2006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51件(次),上级纪委和县级领导机关转办信件133件,累计初核办结各类信访案件359件,及时有效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县的信访形势保持稳定。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1、举报问题日趋复杂多样化。信访举报问题的性质情节上复杂化,信访问题属历史沿革、体制改革等原因造成,且大多数已时过境迁。往往同时涉及当时的体制、政策和社会各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又因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不完善,调查处理异常艰难,一时难以解决。信访举报内容上多样化,既有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廉洁自律和思想工作作风问题,同时又涉及涉法涉诉、民间民事纠纷等问题。涉法涉诉、民间民事纠纷问题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信访人不听从劝告,坚持以上访、重复访、多头访的途径寻求解决。
   2、小节问题逐步突出。对党员干部工作态度和效率的信访举报,以及生活作风等小节问题的信访举报比较突出。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思想作风等方面问题虽然多是表象加推测,往往缺乏具体线索,难以深入查实,成案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对相关党员干部缺少应有的教育、监督和提醒,引不起当事人应有的警醒,不仅会使问题变得愈加严重,而且小问题也会逐步发展成大问题。如近几年,我县先后被查处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都存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接受包工头吃请和出入娱乐场所等问题, 往往都在歌舞升平、声色犬马中一步步地走向深渊。反思这些案件,尽管错误主要在他们个人本身,但与组织缺乏对其进行必要及时有力的监督教育也有一定关系。
   3、苗头性问题不断显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农村财务事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土地纠纷、企业改制、干部换届、干部提拔任用等问题日益关注,成为这些年信访举报的重点。多数苗头性问题切实涉及群众自身利益,但也有个别人纯粹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道听途说、捏造事实、制造上访。
   4、信访举报追求多头化。一信多投,重信重访也是当前信访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个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引起重视就能形成轰动效应。带着这样的心理,许多信访群众盲目举报,要么不举报,要么一下子发出许多举报。2006年以来,我县一信多投举报信访件64件,占整个信访总量18.2%。信访人的这种举动百弊而无一利,尤其一些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件,兴师动众后被举报人往往闻风而动,使纪检监察机关丧失了突破案件的良机,也是我县近年来初核成案率较低的原因之一。
   5、信访举报崇上化。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群众采取“跨大步”越级上访。2006年以来,县纪委收到上级转办信访件192件,乡镇和部门管辖内越级访82件,占整个信访总量48%。
   6、举报线索模糊化。有的信访举报“帽子”下面没有人、没有事,可查性不强;有的信访举报“假、大、空”;还有的一信多投,减少了保密性,案件还没有开始调查,被举报人就知道了举报内容,给案件调查取证带来困难;有的举报信甚至道听途说,凭空臆断、无中生有,致使纪检监察机关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徒劳无功,惩处工作呈现初核量大、成案率低的“只开花不结果”的被动局面。2006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信访案件359件,初核转立案38件,成案率仅为1.05%。
   7、匿名信件居高不下、联名信件署名不实。历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群众来信,匿名信件仍占较大比例,达到总量的80%以上,甚至一些署名和联名来信经过了解往往署名不实。这种现象的产生或存续,一方面是反映人不掌握实情或别有意图所至;另一方面是反映人有思想顾虑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署名或签署假名。匿名或署假名的举报信件,不仅为调查核实带来困难,直接影响了反映问题的及时查处,甚至还给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带来人力、财力的资源浪费。
   二、问题及成因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得到了充分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信访件办理质量效率不高。有些基层单位对信访问题的调查重视不够,应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应该落实的没有及时落实,应该查处的案件没有及时查处,导致群众重复信访;有的对问题调查不细,取证不实,不能把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全部查清楚,事实结论不够严谨;有的对调查核实的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以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避重就轻等等。
   二是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适应。目前大量的信访问题主要来自基层,特别是乡镇和县直部门,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解决处理。但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基层干部专职不专责、人员配备难以适应工作任务的问题普遍存在。有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或者媒体报道的信访问题敷衍了事,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缺乏认真研究的精神,难以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继而引发越级上访或重访。
   三是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生疏,政策法律知识不精,甚至解释政策出现矛盾,执行政策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有些基层干部执纪执法水平不高或执法不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依法依纪公正处理到位,造成群众心理上的失衡;甚至个别基层干部精力不集中、出工不出力,非但解决不了问题,甚至引起新的矛盾,引发新的问题,自身反倒成了“被告”;尤其是在查处信访问题中,由于办案思路不清,工作方法简单等等,更加激发了群众的重复访、越级访。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呈现出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附带产物,也是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存在的普遍现象。体现在教育、监督、惩处、机制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不够重视。一方面从基层纪委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来看,目前乡镇和部门虽然已经基本成立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工作网络,订立了规章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职责,似乎没有疏漏之处。但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还存在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无视,处理管辖信访问题袒视的情况,当信访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矛盾,往往用老办法凭经验去解决,致使问题解决不彻底,甚至出现相互推诿、拖拉不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不高,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群抓群管的反腐倡廉局面还未形成。
   (二)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制度落实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力保障,而信访实践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也是导致信访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如村级财务事物管理、征地拆迁、村干部换届选举、重大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如果制度不完善,办事不公开、不透明,势必会造成一方面给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另一方面使群众产生许多疑虑,一旦出现问题,群众就诉诸于信访。
   (三)工作精力不够集中。现在乡镇和部门虽然已逐步配齐了纪检监察干部。但许多纪检监察干部都身兼数职,真正投入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精力不够,往往造成碰到信访问题,形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情况。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熟悉纪检监察信访业务,素质跟不上信访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四)依法信访意识不够强。从实践来看,群众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的现象比较多。一些群众出于个人目的,借信访来发泄对党员干部的不满情绪;有的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问,就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有的信访问题本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于信访人缺乏法制意识,喜欢采取传统的方法,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由于某些问题往往一时无法解决,这些信访人在得不到满意结果的情况下,反复信访,一信多投。
   (五)机制制度创新力度不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不断适应客观条件变化的要求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任务的需要。长久以来我们在信访协调机制、接访处理机制、信访公开等机制制度建设上还不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机制制度的故态化模式势必影响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六)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方面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到位,一些乡镇和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齐,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学习不到位,工作调动频繁的不稳定性也将直接影响纪检检查信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与措施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要求和反腐倡廉的形势及工作需要。因此,要进一步明确思路,把握要求,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一)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首位。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水平和成效直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反腐败的看法和信心。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第一,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办好了,各种矛盾和不和谐的因素自然就会减少。第二,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我们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想老百姓之所想,帮老百姓之所需,解老百姓之所难。要切实转变作风,善待群众。对信访群众要热心,对信访群众困难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要有诚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要有恒心。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谦和待人,平和处事,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抓紧解决,不能拖延;对群众反映的不合理或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要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不能推诿。这样使老百姓带着希望而来的,能够满意而归。第三,要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决策的监督,防止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上访。加强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加大处理力度,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办成人民满意工程。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效果取信于民。
   (二)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只有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果断处理,给群众一个明白,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的立场、解决群众的困难”上。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对批转下去的信访件,要勤催办、勤指导,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三)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重点突出机制创新。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不断适应客观条件变化的要求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任务的需要。当前,要重点健全完善以下五个机制。一是完善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妥善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处理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处理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对一些交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组成联合调查组,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大包大揽”、 “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要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步调一致。在纪检监察机关各职能科室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信访问题。二是完善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公开机制。加大信访公开的力度,凡是可以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政策法规、信访程序、接待领导等,开辟信访阳光通道,把信访常识直接交到群众手中,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举报。公开办理信访、公开作出承诺、公开办理责任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适时公开处理结果,既可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完善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要科学分解各级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要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责任制考核,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责任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四是完善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要求很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要制定信访举报内部归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制度。对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形成受理、办理、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其次,要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最后,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当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征地拆迁、政府集中采购、村级换届选举等项制度,努力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加强对源头治腐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源头治腐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尽可能控制和减少老百姓因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上访。
   (五)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牢牢抓住纪检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这一根本。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首先,要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意识。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树立促进和谐的新理念,始终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与和谐和社会建设联系在一起,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和排查案件线索的新思路、新办法,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督办、纠风、惩处等方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其二,要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工作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和职业操守锻炼,要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法律、政策,还要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宣传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其三,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人员的工作水平,决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既是完成新形势、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保证,也是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涉及到工作机制、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我们应当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十分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从健全工作机制出发,积极探索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起,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极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促进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取得新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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