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近年来,全国各地紧紧围绕《工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抓教育、建制度、强监督、搞改革、常纠风、重惩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然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确保中央的这一部署全面落实,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职意识上下功夫。思想认识是搞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切实把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以及《工作要点》各级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校培训教学安排,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深入搞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把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主动性。
二要在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上下功夫。只有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才能保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大项工作任务,而这六项工作又包含许多具体工作内容。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就要结合实际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具体细化,使工作内容具体;要搞好责任分解,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要提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序稳步推进。
三要在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上下功夫。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进一步认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项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自觉地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纠正歪风,也要加强改革、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更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真正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整合起来,充分发挥综合效能。
四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者,要切实负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工作落实情况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搞好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形成各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