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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当好县级部门纪检组长
发布时间:2012-06-26   来源:     

“纪检组长”是为了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应 运而生,纪检组长既是一个职务,也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个重托。随着各级党委 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新形势下,各个部门,业务工作面广,涉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加上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个人难以解决的客观问题,要真正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就显得异常艰难。如何面对现实,适应环境,履行职责,尽好责、发挥好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索使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不违纪或少违纪,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以保证综合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值得深思和探索。通过在县纪委、监察局的跟班学习,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努力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 履好职,不缺位
   (一) 抓好“三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 推进,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健全的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纪检干部就是党纪条规的忠诚卫士。纪检组长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要搞好“三个教育”:一是要搞好自我教育,提高思想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敢干自我批评,要敢干率先垂范,要敢干自我亮剑。纪检组长要保持清政廉洁,廉洁方能带人,身正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无私方能感人,惩治方能制人。二是要搞好法规教育。要加强和教育干部职工法规知识学习,要学法、知法、守法;不然就会越“雷池”,踏“红线”,闯“红灯”,既危害了自己,又危害了家庭,还危害 了社会,成为历史的罪人,被世人所唾弃。三是要搞好正反典型教育,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一方面要树立正面典型。对那些洁身自好、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一身正气的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着力营造 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利用一些大案要案和腐败分子等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第三方面要防微杜渐。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善于从一些细节、 一些苗头性、 倾向性的问题发现深层次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早采取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牢牢把 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抓好“三个作风”,建立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新形势下,纪检组长抓好“三个作风”,即干净的作风、干事的作风、诚实的作风,建立一支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推进高效、廉洁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要建立干干净净、风清气正的履职氛围。要加强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即政策法规、工作制度的公开,监管工作的公开,人事管理的公开,财务开支的公开,决策的公开等等,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建立一股干实事、勤干事、多干事的务实之风。要严格落实“五查五看”活动:查政令是否畅通,中间有没有“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查机关作风,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机关作风和声誉等问题;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查规范执法,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查执行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看是否存在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三是要建立一支诚实的干部队伍。要监督干部是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下去、沉下去,而不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是否真抓实干、创新巧干,而不是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是否深入服务对象,了解实情,而不是贪图虚名、追名逐利。逐步建立诚实的工作作风,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三) 强化“三个监督”确保履职到位。纪检组长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负其责。要加强监督,不能疏于管理,更不能放任自流。在日常工作中要着重强化“三个监督”: 一是要强化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廉洁自律就是每个人都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是否把好了金钱关、交友关、人情关、诱惑关、女色关,通过对“五关”的监督,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要强化纪律约束情况的监督。纪律约束情况的监督主要是看有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的纪律(法规)的情况,是否出现不能为而为之的情况。做到“在荣誉上不伸手,在待遇上不伸手,在物质上不伸手”。也就是要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吃)的不说(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度监督是事前监督的有效载体,是事中约束的重要手段,是事后查处的重要依据。把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方面,确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情况下,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 敢谏言,不越位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这一要求,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政治性、斗争性的严格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特殊素质。作为纪检组长就是要敢于谏言,敢于负责。不能在研究问题时,涉及到得罪人的事时,无论是否违反规定和程序,就随口“打哈哈”;涉及到原则问题时,无论是否要正确履行职责,就跟着“和稀泥”;涉及到个人利益时,无论是否违规违纪,就满口说“可以,可以”。部门纪检组长是班子里的末位兵,但职责要求我们没必须敢于履职,要敢干尽责做到“三个谏言”:一是对主要领导谏言。单位的主要领导虽说要主持全面工作,负全面的责任,但作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可能一个人能负全责,也不可能是全才;还是要充分运用班子成员各自的能动性,为主要领导把好关,负好责。主要领导决策时,如出现了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相违背时,纪检组长一定要站在尽责的角度上,为主要领导谏言,要尽职、尽责、尽心。二是对班子成员谏言。一个单位的班子成员都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但不能乱用权力,乱谋利益,纪检组长每当发觉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时,要善意提醒,并通过警示教育,使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 教育,通过真心实意的谏言警示教育,构筑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三、 用好权,不错位
   县级部门纪检组长要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核心,在任何复杂纷繁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站稳脚跟,要从加强党性修养入手,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性观念,为民尽责,多办利民之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要做到秉公执纪,不徇私情,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公心为本、公正为准、公开为重、公论为上,要敢于碰硬,敢于向一切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叫板。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在思想方法、思想观念方面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度,积极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形势要求的问题,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提高素质。当前,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创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一切服务和服从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这一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积极围绕创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地 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方面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通过积极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正确“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受县纪委、监察局、局支部局务会的双重领导,履行对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的业务指导。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对委局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委局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织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思想上一致的共同关系、组织上严密的集合关系、工作上亲密的协同关系、感情上正常的交流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还要时刻明确自己在纪检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注意同驻在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沟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要坚持在局务会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偕越权限。需要自己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避免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努力营造“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
   其次是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织、局务会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织、局务会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紧贴各项中心工作,紧贴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紧贴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严于律己,踏实工作,做廉政勤政的干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要改进工作形象,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培养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锤炼和塑造过硬的政治品格,全面履行教育、惩处、监督、纠风、制度建设职能,进一步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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