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社会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网络媒体,也越发地运用网络媒介表达自己的意愿,舆情监督以其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匿名性和廉价性融入了反腐的行列,在一定意义上承担起了“人民起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使命,推动着党和政府廉洁执政的进程。
一、我区反腐倡廉网络媒体舆情现状
近年来,商州区反腐倡廉网络媒体舆情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与法的冲突。具有代表性的是2011年6月份柳家沟廉租房建设等网络舆论,直接指向依法行政不严和权力滥用的问题。所形成的网络言论犀利尖锐,影响大、波及面广,引发了区外舆论参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地方形象,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惠民工程建设方面的政策,相关人员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二)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反映。这一类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改造和农村“三大纠纷”方面,在得不到有关单位解决后就在网上进行诉求,表达民情民愿。如2008年闫村乡一农民因自家的山界纠纷长期得不到有关方面的解决,导致高速路补偿款被未被落实,在华商论坛网上发表了《我的权益谁来保障》,引发了网上热评,促使有关部门及时地进行了调解。
(三)腐败、渎职与廉政建设问题。媒体记者把在生活中经历或耳闻的有关人员腐败、渎职现象传播上网,这方面比较突出的例子是2011年6月13日华商论坛《商洛市商州区工商局谁给你们这么大权力》帖子。这些舆论往往是在揭露问题的同时,可能会将个人局限性的认识经验与未经证实信息相联系,并使之绝对化。加之缺乏理性、负责任的舆论分析和疏导,动摇了更多人对社会公正的信心。而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语极度张扬,甚至妨碍了社会秩序。
(四)党的惠农政策落实中的不规范曝光。如2007年西荆乡未按规定发放后半年农村低保资金问题,被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华商报》分别于2月15日、2月16日曝光,华商网跟帖1732条,有12983人参与了评论,相关媒体以《群众过年吃萝卜》为题进行转载,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联合调查,经核实后,对西荆乡党委书记责令纠错谈话,乡长警告处分,信用社主任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其他相关人员也得到拥有的处理。
以上这些网络媒体舆论热点问题的形成,一条条网络监督信息的广泛传播,让人们在为网络监督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推动力强而振奋的同时,也隐约感到了一丝忧虑:往往只是某个网络论坛中的一张帖子,某个新闻网页上的一幅照片,在相关部门尚未作出回应之时,已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而这些含有反腐线索的信息真实与否,如何查证,却又无法及时与民众交代,一时间网络媒体舆情四起,地方党政陷入被动。作为反腐倡廉牵头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应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将应对网络媒体监督信息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关注网络媒体舆情,运用监督信息,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探索,自觉维护党纪的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网络舆情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网络舆情这柄“双刃剑”,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机遇方面:首先,可以助推反腐倡廉建设。网络时代的到来拉开了“群众反腐战役”的序幕,在网络媒体舆情的推波助澜下,大量违规违纪的信息被网民公诸于众,拓宽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的来源。凭借这个平台,我们对原西荆乡未按规定发放07年后半年农村低保资金问题进行了查处,对腰市镇村部分干部就农村低保资金发放优亲厚友行为进行了处理。其次、可以促进公共决策合理。监督和检查公共决策的合理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由于公共决策涉及的面广,专业性较强,仅凭纪检监察机关一己之力往往难以应付。而网络舆情汇集了大量专家以及政策实施对象的意见,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这些不同角度的网络媒体舆情可以很好地纠正公共决策的偏差。
(二)挑战方面:首先、面临管理滞后的压力。对网络媒体舆情的管理滞后是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管理部门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对网络媒体舆情管理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海量的网络媒体舆情让管理者疲于奔命,纪检监察机关有限的人手仅仅浏览与己相关的内容都非常困难,更不用说认真分析研判,以至于大多数网络举报线索被淹没。其次、面临案情泄露的风险。许多网络媒体舆情的发布者由于不注意方式方法,把案件的线索、证据和盘托出,曝光于网络,极易打草惊蛇,让当事人提前做好准备,如转移赃款、串供,大大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难度。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积极应对网络媒体舆情
面对网络媒体舆情这柄双刃剑,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用其锋芒惩治腐败,同时也要避免伤及无辜。
(一)应对原则
1、宜疏不易堵。目前网络已经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舆情从四面八方涌来,要在网络上完全遏制住某类舆情的发布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网络媒体舆情产生之初,纪检监察机关就要正面回应,积极做疏导工作。真相明了了,民众的心结疏通了,网络媒体舆情引发的矛盾自然就得到了化解。
2、宜快不宜迟。网络媒体舆情在产生初期由于参与的民众较少,应对起来相对较为容易,一旦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网络媒体舆情将迅速扩散,有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扩散到现实空间,这时再采取措施应对,将会事倍功半。
3、宜统不宜分。在对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应对以及善后工作中,都应该把握这一原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党政部门、社会机构以及传统媒体的协作,共享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聚集力量共同应对;同时,在对舆情进行处置时,要及时沟通协调,统一口径,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
(二)机制建设
1、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出台《网络监督信息应对工作暂行办法》,对应对工作的受理标准、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成立以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统一指挥调配。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牵头,网络安全、新闻宣传等相关单位参与的联系会议制度,针对网络舆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网络媒体舆情动态,会商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纪检监察现有的网络信访举报、执法纠风监督与行政效能投诉进行整合,对其中的投诉举报信息纳入网络监督信息统一办理。安排专人负责搜集相关网络信息,及时报告,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并制定下一步计划。
3、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与政府网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取网上监控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信息。
4、建立线索调查机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对可能引起的网上舆情走向进行研判,决定是否对重大网络事件等网络监督信息启动线索调查机制。线索调查启动后,由相关室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进行专门调查,得出调查结论;符合条件的,进入立案程序。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一旦开展线索调查或出现重大事件,立即启动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小组处理意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调查结果。主动向政府新闻主管部门提供调查信息,协助做好解疑释惑、澄清事件、批驳谣言、引导舆论等工作。
(三)舆情处置
对于分析评估出来的网络媒体舆情,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媒体舆情,要立即组织人手展开调查,同时及时与网民进行沟通,表明正在进行调查,希望网民耐心等待。调查过程中,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要适时向网民通报调查进展,并争取知情网民的配合。调查结束后,对于舆情反映属实的,要及时按程序进行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要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于部分属实的,要分别说明。二是对于可信度低、可查性不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媒体舆情,可先从侧面了解情况,比如以网民的身份同舆情发布者进行交流,打探消息来源以及更多有价值的细节,如果有一定的价值,可以进行摸底初核,如果确实不切实际则可以就此了结。但都必须做好政策、原则等方面的解释,可以进行“隐性评论”,引导网民进行理性思考。三是对于明显没有依据,臆断性的线索类网络媒体舆情,要“显性评论”与“隐性评论”相结合,一方面以官方的身份大胆地进行可信度分析,另一方面可以培养网络评论员,理性地分析问题,正面引导网络媒体舆情。四是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批评建议类网络媒体舆情,合理并可行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组织调查研究,吸纳采用,并对网民表示感谢,反馈调研及采用的情况;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暂时难以执行的,可以引导网民进行辩论,并进一步调研,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网民理解;不合理的要进行政策宣讲,积极解释引导。五是对于故意歪曲事实、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类网络媒体舆情,一方面要及时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另一方面要协调司法部门,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并在网上进行通报,以达到杀一儆百,肃清网络环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