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许多惠农、助农政策要通过村财务落实到农民头上。因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农村财务问题成了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农村工作的焦点、基层工作的难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成为引发村干部违纪违法、激化干群矛盾、导致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今年以来,丹凤县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村级财务清查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分析认为,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财务收支不规范。违反农村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部分专项资金、争取项目资金等未通过镇财政而直接被划入村级账号或者村干部个人账号,造成“账外账”。龙驹寨镇刘家河村支书刘某利用“特权”将国家拨付的80余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划入个人账号,除兑付村民少数土地补偿款外其余则多少不等分给村组干部。违规收取村民“保证金”、“办公费”。月日镇东坪村两委会违反政策克扣6户建房补助款18000元作为村级经费。武关镇楼子村违规截取村民退耕还林补助16903.85元用于村务开支。财务支出未遵守财经制度,出现村支书、主任随意单方签字便可支出现象,致使支出“三笔审签”制度流于形式。峦庄镇元潭村支书张某多次未经集体审批自己为自己审签报销大额支出票据。“白条”列支现象严重,列支内容随意性大。峦庄镇四家村两委班子私自商议以电话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19800元且白条入账。
二是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糊涂账”、“流水帐”、“片片帐”等较多,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入库、抵库现象时有发生。竹林关镇洞底村将提留给村集体的144.62亩前四轮延长补充兑现资金60310元直接白条入账作为村上收入。签字手续不齐全,原始凭证没有审批人、经手人或验收人盖章就入账。不按规定配备财会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直接插手资金管理,兼任会计或出纳,形成书记(主任)、会计、出纳“一肩挑”,坐收坐支,长期占有集体资金,导致集体资金多头开户、私存私借、贪占挪用现象严重。商镇镇商镇村支书周某利用“一身多职”特殊身份将本村十三组的40万元征地补偿款挪用长达3年之久作为开办个人公司注册资金。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助、津贴等现象时有发生。峦庄镇元潭村两委会未经集体讨论研究下发文件私自为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金,按照在职年限大幅提高村干部误工补贴,年度发放个人金额最高达2万元。
三是财务不公开不透明。村级财务情况不向村民公开,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导致财务公开栏只是个摆设或是内容空泛。农村财务公开一定程度上存在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重形式、轻实效,甚至虚假公开,不敢公开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应付公开。有些村把财务公开当作一种形式,消极应付。二是部分公开。有些村只公开财务收支、各项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而征用土地补偿费、宅基地审批、机动地承包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却不公开。商镇镇保定村主任周某、文书李某将退耕还林款4万余元私分,群众却不知晓。三是虚假公开。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挥霍公款、挪用贪污等问题受到村民追究,弄虚作假,公开的数字与账面记载不符。棣花镇万湾村主任张某将本村17户村民的移民搬迁款14万元从空截取挪作他用,由于该款项没有进行公开导致群众无人知晓。
四是财务缺少有效监督。部分村两委会“一把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将村民监督委员会置于村两委会领导之下,逃避监督。同时村监委会由于受人情世故、待遇等方面制约,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一些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部分村支书主任以工作需要、村民自治等为名随意撤换财务人员,有的村一年能调换两、三任。同时不少村级财务人员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甚至出现离任多年不办移交,导致村级财务很难保持连续性。部分村负责人在选聘会计时,从个人利益出发,任人唯亲,人为把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成眷属型关系网,致使内部制约失控,丧失了会计岗位的监督作用。商镇镇商山村主任周某在未征得村两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村上公章、日常支出交由其妻经管,将个人违章建筑罚款1.8万元在村级账务中列支,导致该村会计、出纳有名无实。村级财务缺乏审计组织机构,致使村级账务长期处于监管“盲区”。
二、形成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忽视对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的学习和运用,轻视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同时少数干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以身作则,导致对农村财务管理掉以轻心,对群众反映的财务问题,视而不见,敷衍了事,没有进行严肃的清理和处理,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混乱的蔓延之势。
(二)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不严。农村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但由于部分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干部自搞一套,财务人员或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三)财务管理欠民主,监督乏力。由于农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清账财只能是阶段性的,长期的、经常的监督要靠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一些村要么不建民主理财小组,要么建了民主理财小组,但形同虚设,起不到民主监督的作用,导致部分村的财务由少数干部说了算。缺少群众监督,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始而怀疑继而愤怒,不仅要“总是问个不休”,而且还要上告上访,讨个说法。
(四)财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差。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员相对稳定。农村财务人员的选配,应由乡镇考察审核,直接管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农村财务人员,都是村支书、村主任聘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有些地方村班子换届,会计出纳也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现象,导致财务人员工作不能坚持原则,不能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经常出现“包包账”、“断头账”的现象。
三、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以财政所、农经站为依托成立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坚持民主自愿和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的前提下,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授权,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即以村(社区)为单位,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置帐户进行核算、管理;实行资产统一监管,即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台帐,并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其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及时在台帐中登记变化和经营情况,规范管理;实行资源联合协管,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流转、转让等在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指导下,由村制定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县“三资”办复核,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合协管。村级收入实行“一个口子”拨付,即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捐赠资金、各主管部门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等由县财政直接拨入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资金专户,收入集中统一核算。村支出实行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支笔”会签,监委会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签,坚决不予报销。
(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一是实行定期公开制度。各村(社区)的财务公开内容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提供,财务收支逐笔逐项每月公开,资产、资源使用流转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作为考察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估时,对于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于那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敷衍了事、走形式的,给予批评;对不及时公布的,有关政府机关应责令其及时公布;对拒不公布的,可建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启动罢免程序。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如建立村民意见栏,让村民充分发表意见;或建立专门的意见簿、意见箱等,以加强村干部与群众的沟通。四是建立监督机制。由村民自己选出本村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正义感强的人从事村务公开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对本村行使监督权,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在每次村务公开之前,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如重大事项的管理决策、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情况必须公布,并确认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
(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财务监管力度。拓展监督渠道,把集体财务活动置于各级监督之下。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活动,县直各部门下发给各村的资金文件抄报县纪委及各镇纪委,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依据;强化业务监督,县、镇农业机构承担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的审计监督工作,每年安排约1/3的村进行审计,每三年对所有村轮审一遍;强化审计监督,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及补助资金的审计,重点审计资金拨付渠道是否规范、用途是否改变,杜绝转移用途、虚开列支及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发生,促进涉农资金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专门机构监督,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机构的作用,做到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不心慈手软、偏向袒护,达到杀一儆百,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稳定农村财务队伍,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对农村财务人员的任用、调换、免职等,必须履行考核报批手续,坚持任人唯贤。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档案的统一保管,财务移交时要办好移交手续,财务档案要随钱物一同移交给下一任财务人员,克服“一任会计一包账”的现象。在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素质方面,一是要提高业务素质。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充实新的财务管理知识,并组织好村级财务人员的考试和考核。二是要提高思想素质。广泛开展农村财务人员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敢于照章办事。三是要坚持奖罚制度。对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的财务人员,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不坚持财务制度、违犯财经纪律、不适合在财务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财务队伍,保持财务队伍的纯洁,促进财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