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村务公开,对于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实地检查、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渠道了解到,当前,我县一部分镇、村村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着力加以解决,积极打造阳光透明村务,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新农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避实就虚。村务公开脱离了“重点”,做表面文章。有的村公开项目只限于上级规定公开的项目,对群众要求公开但不在规定项目的其他事项不予公开;有的村只公布上级规定的部分项目,代替村务的全面公开;有的村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以事后公开代替事前、事中公开。有的村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财务收支等重要项目没有做到逐笔逐项地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合并项目公开、转移项目公开,公开内容失真;有的村只公开容易公开的内容,对需要公开的复杂内容则不公开或“轻描淡写”,只公开总目不公开细目;有的村为了显示政绩,则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
(二)形式比较单一。普遍采用设置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并且有些村的公开栏设置地点未在本村大部分群众经常经过的地方或位置不显眼的地方,不方便群众观看;有些村对公开栏缺乏管护,公开栏显得比较陈旧,更无遮雨设施,难保公开内容的清晰与长久;有些村公开栏面积较小,致使公开的内容较少,不利群众仔细查阅;有些村公开栏中缺少公开期数、公开监督电话等必须的要素;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村公开栏成了广告宣传栏,什么都往里面张贴,出现了杂乱无章的现象,使人无法看,也看不懂。
(三)工作随意性大。村务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时效性不强。有的村村务公开内容未通过规定程序审查,仅由办事人员找出相关内容,主要领导一批、字一签,有的字还没来得及签就上墙公开了;有的村认为公开上墙就万事大吉,没有建档,没有主动接受群众的询问,不收集群众意见或充耳不闻群众的批评建议,更谈不上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错误,不能达到应有的公开效果;有的村不把村务公开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半年甚至一年才公开一次;有的村以“定期公开”为借口,对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没有及时公开,造成年初工作年终公开,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四)群众满意度低。“民心如镜”,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致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导致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5件,其中反映村干部157件,占信访总量的4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1件,其中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件,占违纪总量的48.6%;处理149人,其中村干部69人,占总量的46.3%。经过深入剖析,所查处的这些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0%都与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相关联。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一些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 对村务公开工作“雷声大雨点小”,资金投入较少或只抓一两个示范村,而未在辖区内全面规范开展。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村务公开制度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抓村务公开的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高,个别人还认为村务公开只是个形式,只要把村级事务做好就行了,没必要公开太细,存在严重的消极应付思想,导致工作粗糙,公开达不到预期目的。
(二)检查指导不够到位。一些镇对村务公开工作只重安排部署,而未落实专人实际负责抓村务公开工作,同时对村干部宣传培训不够,导致村干部对中省市县村务公开有关要求、《村务公开目录》等村务公开文件资料学习不全面、领会不准确,不能很好地把握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一些镇干部未能对各村的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进行及时全面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致使个别村的村务公开工作缺乏规范性和长效性。
(三)村级监督不够得力。2009年,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通过“先试点、后推行”的办法,在全县各村 (居)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取代原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有四项职责,其中最主要的一项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从目前运行来看,大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能够尽职尽职,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但由于制度、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不能自觉地履行职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导致村务公开工作运行混乱、效果不佳。
(四)群众参与不够积极。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外出打工人员达10万余人次,常年留守在家的人员以老人妇女儿童为主,这些人普遍缺少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能力或想法,除非与自己有关的事会去公开栏前关心一下,其余时间都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有些村民不愿意得罪村干部,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不会主动站出来要求清理村级财务或进行“点题公开”;有些村民在公开栏中看不到自己关心的内容,久而久之,也就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心,不再关心,漠然置之。
三、对策及建议
(一)要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成员单位职责,特别是县纪委要定期组织民政、农业等与农村工作相关的部门研究村务公开工作,解决村务公开中的问题,牵头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各尽所长,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把村务公开落实情况作为镇、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镇主要领导亲自抓村务公开的责任意识,提高对村务公开的重视程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研究好、解决好村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村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进一步提升对村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问题,牢固树立“不抓村务公开是失职,抓不好村务公开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二)要科学规范运行。一是规范公开内容。统一村务公开中财务公开、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具体包括:财务收支,农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补偿费收支,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项。同时,各村要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分别对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使村务公开具备自己的特色,增强各村村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灵活搭建公开平台,一方面针对不同公开内容,采用公开栏、宣传栏、公开墙等传统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搭建信息化网络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借助各类会议公开,通过组织召开工作会、村民代表会或全体村民会议等形式及时进行有关村务公开。创新各种形式公开,对向全体村民公开的内容,可采取发放“告知书”、“宣传单”、“明白袋”等简便有效形式,进行村务公开,做到实用、方便、清晰,便于村民了解。三是把握公开时机。根据公开的内容,准确把握公开时间,充分体现公开的固定性、定期性和及时性。对村工作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工作安排情况等年度工作内容采取固定公开、全年公开;对优抚、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发放等有规律的事务情况按季度定期公开;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村民急于知晓的情况采取及时公开;对村民询问、质询意见的答复和办理等随时出现的情况,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则采取随时公开,确保村务公开科学、有序开展。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强化县级巡查。县级要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巡查,采取听、看、访、谈等形式,重点对村务公开事项、时机、程序等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二是实施镇督查。各镇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使村务公开工作和村“两委”勤政廉政情况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监督之下,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开展村级自查。各村民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对照《村务公开目录》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通过三级联查,确保村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要完善制度机制。首先,要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通过建强队伍、增加报酬等措施,不断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鉴定”制度,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对村务公开事项在公开前,以书面形式作出鉴定,凡是未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鉴定的村务公开事项一律无效,切实解决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不按时公开等问题。其次,深入推行“民情恳谈会”制度。各村要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的疑惑和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不断增进群众对村级组织公开工作的信任,提高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村务的主动性。三是建立相应的考评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村干部报酬、村工作经费等挂钩,严格奖优罚劣。同时,对不及时、不按规定、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落实,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特别是有关领导的责任,着力推动村务公开工作迈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