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公务中,接待是地方一笔不菲的开销,有的甚或不堪重负,超标准接待已成地方惯例,有的甚至明目张胆的竖起“接待就是生产力”的大旗,搞一些违规奢华接待,这些接待不仅极大地败坏了党员干部的公共形象,而且挥霍了党的政治资源,从丹凤县“廉政灶”的衍生、试点到推广,我们或许能从中得到启发。
一、丹凤县乡镇“廉政灶”的发展历程
丹凤县乡镇“廉政灶”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当时,县一镇计生办在2001年至2002年11月赊欠该镇一饭店公务接待费8890元。年底,改饭店老板因患脑瘤歇业,多次找镇计生办要求结清账务,用于到西安市一家医院做手术。该镇计生办无钱还债,一拖再拖,在2003年2月中旬该饭店老板向县纪委反映此情况。后在丹凤县纪委的协调下,该镇将此笔欠账还清。县纪委领导在分析总结这一问题时,认为一方面要加强乡镇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狠刹吃喝风。另一方面要办好机关食堂,尽量减少和避免乡镇机关在外面餐厅饭店进行公务接待,形成了在乡镇建设公务接待“廉政灶”的思路。2003年3月,县监察局原局长叶春祥带领县纪委干部就建设乡镇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到乡镇进行专题教研,形成可行性报告。5月,县纪委召开常委会进行研究,制定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实施方案,并确定在铁峪铺镇、庾岭镇等4个乡镇进行试点。经过两年多探索发展,乡镇 “廉政灶”由点到面,形成了比较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模式,在全县乡镇进行全面推广。
二、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情况
2009年,商洛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面实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丹凤县纪委在认真总结、研究后,提出在全县进一步提升乡镇机关“廉政灶”档次,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禁止乡镇公务接待在营业性餐馆接待,减少乡镇公务接待开支,厉行勤俭节约,转变干部作风,树立干部良好形象。
(一)统一规范建设镇机关“廉政灶”。镇机关“廉政灶”建设实行“六个统一”。统一按“3有+1园”标准建设,配备硬件设施:即有三间以上专用房子、有一名以上专职炊事员、有基本设施(有比较齐备的炊事用具,有适量的餐桌、椅子和公用餐具,有空调、冰柜、消毒柜、电饭煲、电饼铛等电器),有一块绿色环保的菜园子;统一建立机关“廉政灶”食谱;统一乡镇“廉政灶”标识;统一乡镇“廉政灶”炊事员工作服;统一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规程,严把原材料采购关、操作关,定期对炊事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体检,落实卫生监督管理责任;统一“廉政灶”公务接待审核登记册,建立乡镇“廉政灶”接待表册和登记档案。2010年,县财政拿出10.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全县乡镇“廉政灶”建设进行补助;2012年,县财政拿出32万元对全县16个镇机关 “廉政灶”建设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乡镇机关 “廉政灶”公务接待水平。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分一类镇、二类镇对镇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进行专项补贴,提高乡镇机关 “廉政灶”建设水平。
(二)提高乡镇机关“廉政灶”炊事员工资待遇和技能。各镇把炊事员当作镇上一名正式职工对待,根据全县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镇机关“廉政灶”炊事员工资待遇,享受正式职工福利,激发“廉政灶”炊事员工作积极性;建立 “廉政灶”炊事员技能培训机制,每两年在县农技校对“廉政灶”炊事员进行厨艺技能培训一次,开展厨艺技能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同职称挂钩,不断提高炊事员的技能水平,为“廉政灶”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层。
(三)加强乡镇“廉政灶”管理。建立“廉政灶”公务接待制度是保障“廉政灶”规范化运行的关键。丹凤县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参照机关干部的就餐水平,不得宰杀畜禽,不得供烟供酒,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单人单餐控制在10—30元以内;确定专人管理,公务接待由主管领导提前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建立公务接待流水账,实行日清月结和定期公开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建立“廉政灶”管理制度,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在单位“廉政灶”就餐,必须服从管理,自觉缴纳饭钱;建立“廉政灶”卫生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建立食品采购和保管制度,库房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管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明确“廉政灶”炊事员职责,准确掌握用餐人数,每日的饭菜供应按时、按质、按量,做到色香味美,营养搭配,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建立镇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审计制度,由县审计局每年对乡镇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定期公布,严格财务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四)促进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面执行。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十分重视乡镇“廉政灶”建设,在乡镇下乡一律在“廉政灶”就餐,一边吃饭,一边同乡镇干部聊天,既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困难,又密切了与一般干部关系。特别是每年组织的新农村建设观摩,60多人在“廉政灶”就餐,仅此一项,每年就节约资金2万多元,通过县级领导的带头执行,促进“廉政灶”制度全面执行。
(五)加强检查,建立了公务接待 “廉政灶”制度纠偏机制。县纪委将“廉政灶”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审计部门,定期对“廉政灶”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接待问题,督促“廉政灶”制度落到实处。
三、从竹林关镇看“廉政灶”公务接待
竹林关地处两省三县交界地带,是一个一鸡鸣三县,两河汇一关的边贸重镇,历史上曾设“丹水县”,有商洛“小江南”之美誉。近年来,随着高速路的开通,旅游观光旅客量的增加,商贸进一步活跃,城镇带动和凝聚人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被确定为市级重点镇,省级陕南移民搬迁示范镇,该镇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建设“廉政灶”,目的在于降低接待成本,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避免铺张浪费,减少基层沉重的接待负担。同时,廉政灶的建设,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饭菜的营养和花样得到改善,创造了温馨的生活坏境,使职工更安心于基层的艰苦工作环境。
竹林关镇现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长期在“廉政灶”就餐的有30多人,村干部来镇开会办事也在灶上就餐,不安排外出吃饭。2012年该镇拆旧建新,高标准新建了三间两层的机关“廉政灶”, 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总面积186平方米,总投资17.8万元,有桌椅10套、冰箱、消毒柜、空调各一台,配套餐具150套,伙管员一人,厨师一人,帮厨两人,安排了专门的食谱,制定了《廉政灶的公务接待制度》《廉政灶的日常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和保管制度》《廉政灶的卫生制度》等相关服务管理制度,确保了优质服务、舒适卫生、物美价廉的公务接待要求,杜绝了铺张浪费。也为职工提供了方便、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自去年廉政灶投入使用以来,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镇公务接待单人单餐价格控制在5—30元之间,不提供烟酒,不摆放瓜果,按每桌10人计算,每餐价格控制在50到300元之间。(而原来在廉政灶制度实施之前,在饭店安排接待,饭菜成本一般不会低于500元,烟酒一般也是500元左右,每顿饭下来不会低于1000元,每月接待20批次就是2万元,年均24万元接待费,而该镇一年的经费只有21万元,而且在饭店就餐很费时间,不管是经济还是身体方面的负担都非常重)仅仅从去年6月实施廉政灶制度到年底,该镇就节省接待资金12万元左右,刹住了干部的“吃喝风”,更重要的是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促进了政府作风的转变,树立了政府的形象!
四、推行乡镇“廉政灶”制度取得的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丹凤县16个镇都建成乡镇“廉政灶”,各镇“廉政灶”必备的餐饮器具、消毒、储藏设备一应俱全,“廉政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食谱,有专人负责管理,操作间及餐厅整洁干净,饭食价格合理,炊事员的技能水平都有了提升,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简洁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落实有力,职工就餐环境得到改善,公务接待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有利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不仅避免了浪费、树立了节俭之风,还实现了接待经费的“瘦身”,减轻乡镇财政负担,据初步统计, 四年来,丹凤县乡镇 “廉政灶”共节约公务经费230多万元,仅2012年就节约公务接待费75.2万元。
(二)有利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各级干部到乡镇“廉政灶”用餐,节省了机关工作人员大量的用餐时间,工作中不再“面若桃花”,酒气熏天,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搞好本职工作;改善了乡镇机关干部生活条件,保障基层干部身心健康,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精神,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
(三)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干部在乡镇“廉政灶”用餐,有效的遏制了基层干部大吃大喝、到营业性餐馆挂吃喝账、甚至借公务接待之名中饱私囊、进行贪污的现象,起到教育、保护干部和预防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作用。
五、创新制度,积极探索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当前,正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关键时期,丹凤县将积极总结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经验,积极推进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2012年,丹凤县在法院、教体局、交通局、就业局等四个单位进行了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试点。从试点结果来看,试点单位都非常重视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统一配置机关“廉政灶”建设的软件和硬件,达到“三有”标准,职工就餐环境得到改善,节约公务接待资金41.5万元,有效地推动了试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目前,县纪委已正在着手制定《丹凤县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2013年在县级机关有条件的部门推行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发挥“廉政灶”制度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的作用,促进丹凤县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