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我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逐步好转,社会风气有了明显改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通过上半年对全县23个镇党委和县直14个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考核发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领导干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龙头”作用不强。一是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平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存在着临近考核突击补资料、补记录的现象。二是一些部门(单位)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停留在按部就班作部署、提要求的层次,没有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找对策,创新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三是部分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看成是软指标,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没有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存在只要不违纪、不违规就可以过关的错误认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龙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2、一些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坚决、不严格。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公车报备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县委、县纪委虽已下发专门的文件进行强调和规定,少数干部依然不清楚相关的纪律和要求。二是积极主动整改问题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单位)对于各级部门的专项工作检查持“应付式”态度,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立行即改,特别是对于一些共性问题,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造成工作中总是出现“新检查、老问题”的情况。三是“五个一”手册的填写不规范,内容风牛马不相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代写、乱写、填写内容简单等问题严重。
3、少数干部的作风建设有所松懈。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碍于情面吃请、请吃、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工作中不严谨、不规范、部门(单位、处室)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惠民资金检查走形式现象依然存在,不愿动真碰硬,违纪案件不愿追究不想追究,甚至对责任追究案件感到同志间“情面”不好打破,不是组织力量予以调查,而是捂着、盖着。干部作风纪律检查虎头蛇尾,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有的领导故意“揽过”,尽力为下级开脱,本单位检查有文件没结果。重点节假日的检查有开始没过程、没结果。三是个别干部职工降低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廉洁从政意识淡薄,在重点方面的监督仍然薄弱。
4、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收集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廉政教育培训、党内监督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够验证工作过程,一些单位资料缺项,不能够体现工作开展;一些单位资料东拉西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和群众路线教育工作资料混为一谈,资料分类层次不清,全然发挥不了资料印证工作的作用。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建议: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章有规定,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如何把好“总关口”、如何牵好“牛鼻子”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
1、必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龙头”带领作用。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逐级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担负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反腐败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的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确定下来。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3、强化监督,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因此不断健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网络自觉接受监督。一是重视机关内部监督,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对奢侈浪费现象说“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了解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评价。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通过制定有关制度,确保其正常发挥监督作用。二是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4、严格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具体落实。检查考核是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检查考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考核标准要规范。规范的考核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二是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具体。三考核方法要灵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是增强考核效能,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我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逐步好转,社会风气有了明显改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通过上半年对全县23个镇党委和县直14个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考核发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领导干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龙头”作用不强。一是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平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存在着临近考核突击补资料、补记录的现象。二是一些部门(单位)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停留在按部就班作部署、提要求的层次,没有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找对策,创新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三是部分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看成是软指标,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没有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存在只要不违纪、不违规就可以过关的错误认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龙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2、一些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坚决、不严格。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公车报备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县委、县纪委虽已下发专门的文件进行强调和规定,少数干部依然不清楚相关的纪律和要求。二是积极主动整改问题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单位)对于各级部门的专项工作检查持“应付式”态度,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立行即改,特别是对于一些共性问题,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造成工作中总是出现“新检查、老问题”的情况。三是“五个一”手册的填写不规范,内容风牛马不相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代写、乱写、填写内容简单等问题严重。
3、少数干部的作风建设有所松懈。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碍于情面吃请、请吃、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工作中不严谨、不规范、部门(单位、处室)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惠民资金检查走形式现象依然存在,不愿动真碰硬,违纪案件不愿追究不想追究,甚至对责任追究案件感到同志间“情面”不好打破,不是组织力量予以调查,而是捂着、盖着。干部作风纪律检查虎头蛇尾,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有的领导故意“揽过”,尽力为下级开脱,本单位检查有文件没结果。重点节假日的检查有开始没过程、没结果。三是个别干部职工降低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廉洁从政意识淡薄,在重点方面的监督仍然薄弱。
4、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收集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廉政教育培训、党内监督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够验证工作过程,一些单位资料缺项,不能够体现工作开展;一些单位资料东拉西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和群众路线教育工作资料混为一谈,资料分类层次不清,全然发挥不了资料印证工作的作用。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建议: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章有规定,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如何把好“总关口”、如何牵好“牛鼻子”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
1、必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龙头”带领作用。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逐级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担负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反腐败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的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确定下来。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3、强化监督,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因此不断健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网络自觉接受监督。一是重视机关内部监督,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对奢侈浪费现象说“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了解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评价。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通过制定有关制度,确保其正常发挥监督作用。二是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4、严格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具体落实。检查考核是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检查考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考核标准要规范。规范的考核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二是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具体。三考核方法要灵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是增强考核效能,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