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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11-27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王湘

 

  近年来,随着整个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我区农村面貌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今年我区发生在村一级的腐败案件、信访案件和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来看,我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还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一、当前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  
  (一)我区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占全区腐败案件比重较大。
    今年元至11月,我区各类腐败案件共立案89件,其中基层村干部被立案调查46件,占立案总数的52%。
  (二)我区民告“村官”信访案件越来越多。
     今年元至11月,我区共接各类腐败信访案件152起,其中民告“村官”信访案件90起,占信访案件总数的59%。
    (三)我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有的村干部普遍认为自己位低权小,没有腐败的条件,因而有意无意地淡化、弱化了廉政教育,放松了学习,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抓所谓“中心”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的思想,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
    (四)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我区大部分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不懂财务管理;二是农村基层管理的资金少,在财务管理方面未能引起重视;三是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农村基层组织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
    (五)有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尽管我区在418个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但有一部监委会主任嫌工资太低,外出打工了,监委会的印章留在了村长或支书处,监委会形同虚设。
    (六)部分农村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制度落实不力。我区从2012年在农村推行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制度,通过2年来的推行,效果很好,但部分农村对党务、政务、村务应公开的未及时公开、假公开、假鉴定,制度落实不力。 
  以上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一般只到村一级,对村干部触及得较少、较浅,教育管理难度大,而近几年因村、社合并后,普遍工作繁重,而上级考核又较严,对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同时,有的村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开展少,学习党的知识、法律法规少,一年几乎没有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2、对村干部的管理乏力。近年来,由于我区农村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或文化不高的人,要找出优秀人才来担任村、社干部一年比一年难,加之换届选举时,宗族观念作崇,拉帮结派,按姓氏、地域去选举,造成组织上想要的人选不上,部分选上的素质又差,甚至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给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3、村级民主决策落实得不好,财务管理不规范。虽然现在全区都实行了村财镇管,各镇办都制订了一些管理规定和办法,大部分村都有一系列的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的监督制度,但多是把制定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好。
    4、农村基层部分人当干部的动机不纯。有部分人靠家族势力、靠收买选票当上村官,自身综合素质差,终日不知所为,存在做一届捞一届,此届不捞等何时的思想。
    三、加强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
    要做好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等的监督力度,防止村级干部在经济建设中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格局。就如何抓好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牢固的防腐阵线?我认为,应当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各镇办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主题或专题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抓好党纪法纪教育。各镇办要定期组织村级党员过党组织生活,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充分利用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镇轮训与村级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  
    三是抓好典型教育。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平台,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进村、家庭活动,各镇办要发现、树立、培养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村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二)健全制度,逐步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镇办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村主要干部的思想政治、发展目标、廉洁自律等内容下达《履职任务书》,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村干部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镇办党委、政府要对其问责。
    二是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狠抓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应报送镇办纪委、民政办备案审查;明确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全程监督,强化村务公开。尤其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中的重点,并要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三)多管齐下,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源头管理,首要是干部选拔任用。要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内选、回请、公选、外聘、下派等多种方式,注重从致富能人、外出经商务工返乡人员、复退军人、返乡高知群体、优秀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村干部。对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可以从镇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村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也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党员到村任职。
  二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按一定数量的村进行审计,对部分村主要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在村“两委”干部任职期满或调离岗位时,要组织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及其它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箱、村级信访联络员等途径,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加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区党委是关键,镇办党委是基础。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主动性,让村干部真正发挥纽带和中枢作用。
    首先,要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把廉政教育、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内容作为村干部指导村组工作的重要方面,纳入对村干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年终考评实施奖惩。
    其次,要提高村干部的待遇。目前,村干部工资问题已基本解决,目前要解决村干部政治待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划出一定比例,坚持定期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镇办公务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划出一定比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镇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主要干部,可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选拔为镇办领导干部。优秀村干部可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村干部优先推荐发展其加入党组织 。建立健全村主要干部农合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区财政代缴制度。对任期内的村级主要干部,可由区财政代缴其农合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真正使村级干部安于农村、乐于为民、勤奋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对于贪污、侵占等违法乱纪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将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村干部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纪依法坚决予以查处。纪检、组织、司法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严肃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该给纪律处分的,就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以严肃党纪国法,扫除农村发展障碍,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好转,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农村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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