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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18   来源:洛南县农业局纪检组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夯实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基础,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营造有利于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摸清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洛南县农业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人员深入部分镇(办)、村、社区,走访镇(办)干部、村(社区)组干部、党员、村(居)民;通过召开党员、村(居)民、村(社区)组和镇(办)干部座谈会、入户走访、发放调查表等形式,详细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度专题调研。

一、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农村社会改革发展,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要内容,努力搭建服务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从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村官”手中的权力资源不断扩大,权力寻租的机会也水涨船高,“村官腐败”成为中国“吏治腐败”系统中一个十分隐蔽的“终端”。面对新情况,基层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部分基层干部、党员干部在法纪观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阻碍着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表现在:一是在不少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不到应有位置,很少研究、很少部署、很少督查,也很少进行硬性考核,部分村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二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个别村甚至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即便发展,村主要干部也往往是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选人,搞“近亲繁殖”,导致村党支部的纪检委员无人担任或没有满意合适人选。

(二)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的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以权谋私,多拿多占,如利用计划生育、宅基地、集体资产出租、工程承包、集体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优抚等,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甚至挪用集体资金,私分公款;有的贪图享乐,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集体资财;有的行为不检点,社会形象差,如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生活作风问题等,在群众中影响极坏;有的办事不公道,在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上,分亲疏、论远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有的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民主发展的要求,作风浮飘,粗暴蛮横,工作方法简单,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不讲究方法和策略,而习惯于强迫命令,甚至独断专行等等。

(三)农村“三资”管理混乱。一是资金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县在2004年就已实行了村财镇管,但仅仅管住了一部分资金,对于个别上级部门的项目款和村组收益资金监管乏力,导致近年来村组私设小金库、胡支乱花、挥霍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到位。有的村集体资产收益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寅吃卯粮”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导致集体利益分配不到位。三是资源管理不全面,台账记载不健全,有的村组对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的分布、四址、类别、地籍等管理台账不健全、记载不规范,造成基数不清、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四)监督机制不尽完善。尽管我县已建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机制已运行多年,但其并未很好发挥监督作用,有些监委会成员怕伤和气、怕惹人、怕招来麻烦,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监委会监督走过程,搞形式,甚至为虎作伥,欺骗群众,致使一些村干部成了无人监管的特殊干部。有些村子能开得起村委会,但是出席的村民代表是村干部指定的,也不能很好的发挥村委会的监督作用。村级组织松散的监督,导致了村干部权力的任性,也产生了村干部的权力寻租,最终导致违犯违纪行为发生。

(五)基层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往往是上面督促一次,就公开一次,不督促就不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随意性大,群众关注的、觉得群众意见大的就不公开,觉得不会有问题的才公开。公开栏设置不合理,更新不及时,个别村公开栏内容常年不换。有的村财务公开内容不细,群众看不明白,导致群众怀疑账务有问题,造成上访不断,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村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在宅基地、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甚至在入户迁户口、开证明等正常事项上都要收取村民的“盖章费”,“小官贪腐”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村干部工作不作为,对群众反映的宅基地纠纷、打架斗殴等事情,或者向上推诿,或者在干部之间"踢皮球",或者干脆不理不睬,任其发展,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村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如在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企业征地等方面强制推进,侵害当事人利益,还有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不透明,不能及时、按标准给群众兑现,造成失地群众生活困难,群众有意见。

二、造成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大多数地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法制观念、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产生了许多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不廉洁、不民主、不公道,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基层组织建设乏力。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农村基层组织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村干部官小责任大,薪薄担子重,而且经常面对各种困难,因此,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严重缺失,工作随心所欲,甚至为所欲为。二是人才匮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大量外流,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村级班子拉人凑数,素质难以保证;三是家族观念严重。农村地域的特殊性,决定了以宗族为核心的利益小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宗族势力成为影响农村发展与稳定的一大隐患。

(二)理想信念法治教育薄弱。村干部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有的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党内生活。在这种利益趋使下,少数村干部夹在干部与农民双重身份、带头富与带领富双重任务等矛盾中间,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少数村支部软弱涣散,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越来越多。一些基层干部宗旨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人员大有人在,导致工作热情衰退以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农村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党风廉政建设就摆不到重要位置。

(四)制度不够健全完备。在村级财务的处置、重大工程的发包、征地补偿款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级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一些地方不从实际出发,图形式、搞花架子,实际管用的规章制度不多,对已有的制度,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监督职能没有发挥。监督机制停留在纸上,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镇(办)纪委监督太远,村支部纪检委员、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出现监督乏力现象。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村务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

三、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农村实际,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从惩处、监督、制度、教育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准配硬领导班子。一是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要建立科学的村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真正把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干部队伍。二是拓宽视野,公开选拔。要把充分依靠群众和引入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打破身份、地域、年龄、性别界限,对于一时无合适人选、班子较弱的村,选派县镇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上担任第一书记,强化村级领导力量。三是重点培养,储备人才。结合“双培双带”工程,狠抓双向培养,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并就其中具有领导能力、群众拥护、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青年,纳入后备村级干部队伍,进行跟踪培养,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切实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

   (二)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农村干部队伍的教育,一定要针对农村的特点来进行,要重实际,重效果,切忌大话、空话。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制度化,建立农村教育的考评机制,保证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一是要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党纪法制教育,要着重教育村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履职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群众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引导村民敢于监督、愿意监督、善于监督。二是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要充分结合群众的文化程度、语言习俗、活动习惯等因素,用群众的方式和群众身边的事例开展教育,不讲官话、空话、套话。三是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特别是要把廉政文化融入农村各项事务中,融入村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发挥好廉政文化潜移默化,感染熏陶作用。

(三)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应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对村级事务、财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权力行使、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方面,对村级具体事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要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以村民更直接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公开,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二是要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监委会工作规则,予以独立监督权,重点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与处置、涉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等方面监督。三是全面推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随时审计。四是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村民代表评议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从根本上倒逼“村官”提升觉悟和境界。五是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对村上重大问题,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乃至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确保村中事务的决策权真正掌握在全体村民手中,将村官的权力关进全体村民监督的“笼子”里。          

(四)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使农村干部不易腐败。成立镇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管理、资源联合协管机制。通过推行“三资”委托代理,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逐步健全,“村账镇管”制度改革得以深化,全面实行“组财村监管”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化、操作程序化、监督多元化、管理信息化、运行阳光化”的目标。从而有效杜绝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资金多头开户,私存私借、贪占挪用现象,从源头上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干部违规违法操作。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使农村干部不敢腐败。“对村干部廉洁奉公的警醒和实践,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武器,教育10次不如查办1次”。镇(办)纪委要结合“四风”问题大起底,把查处村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工作重点。一方面,要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一些典型案件由县纪委成立的办案协作区组织力量直接查处;对一些普遍问题反映线索由镇(办)纪委直接查处;平时,要加强与公、检、法、审计及涉农部门、财政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增强办案活力,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的原则,把握好政策界限,该立案的立案查处,该组织处理的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发挥好查办案件和组织处理的教育效果。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源头治理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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