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方面持续发力,许多群众反映的腐败分子“应声倒下”。基于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期望,纪检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内容日益复杂,涉及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针对这些问题,县纪委归口管理、严查快处,并及时予以反馈。即便如此,个别来信来访群众仍未息诉罢访,以各种原因继续无理缠访、闹访,牵制浪费了县、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分析和研究纪检信访缠访闹访问题的特点和成因,探求其解决对策对于加强纪检信访工作、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一、纪检信访缠访闹访问题的特点
2015年1月至8月,县纪委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0件,其中一信多投、重复访、缠访闹访52件,占47.2%。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时间持久化。缠访闹访户大多信访次数多、时间长,他们中有些性格偏执,不懂法、不信法,或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通过缠访闹访发泄情绪。有些对法律法规章取义理解,生搬硬套,只截选对自己有利的部分,且固执己见,听不进解释,达到了上访不计成本、不计得失的程度。
2、举报崇上化。大多数群众心理认为乡镇官官相护,不为群众办事,而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就快。因此,便越过村、镇直接向县、市、省反映问题,有的通过信件和电话直接把问题反映到了中央相关部门。在2015年1月至8月我县受理的110件纪检信访件中,上级交办82件,占74.5%,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在信访活动中较为常见。
3、问题复杂化。缠访闹访户反映的问题通常名目繁多、错综交织,有的与切身利益相关,有的是为别人“抱打不平”,还有许多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本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也转而通过纪检信访渠道寻求解决,问题复杂多样,调查处理棘手。
4、行为过激化。缠访闹访户大都喜欢在社会维稳敏感时期上访,他们除了采用传统的信访手段,还利用报刊、网络等强化自己的话语权。在上访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过激的行为,如谩骂、哭闹、下跪、拦车、堵路、打横幅等,有的甚至冲击会场、围堵党政机关,扩大影响,吸引眼球,给受理机关施加压力。
5、人员专业化。部分缠访闹访户在个人私利和无理诉求未能满足的情况下走访串联、互通信息、制造事端,为新的信访人出馊主意、想歪点子、指邪路子,形成信访群进行专业性、谋利型上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生活秩序。
二、缠访闹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近年来,县纪委不断加大群众来信举报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办信工作程序,提高办信工作质量,实现了纪检信访工作“零积压、零拖延、零差错”目标。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信访户基于某种错误认识、偏见和期望进行缠访闹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认识存在误区。 一是信“闹 ”不信 “理” 。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凡事只要不停地闹,不停地缠,就会引起重视,就能得到解决。二是信 “多” 不信“少 ”。认为只要来的人多、造成的影响大,对受理机关的压力就大,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三是信 “上 ”不信 “下” 。认为上级机关大、“官员 ”级别高,能真正为群众着想,错误地认为乡镇纪委官官相护,“ 把一本好经念歪了”,在欺骗群众。
2、法律知识缺乏。有些群众对法律和信访知识一知半解,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寻求何种渠道解决,于是把一个原本简单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向多个部门、领导反映,既不符合信访条例相关精神和要求,也耗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此外,还有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遇到问题不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偏要走上访之路,靠“缠”、“闹”解决问题。
3、信访动机不良。据对多个缠访、闹访户调查发现,大多数经济并不富裕,有的更是贫困潦倒,究其原因,又大都是因为长期信访荒废了生产所致。这些人把自己的生计牢牢地绑定在信访上,想借缠访闹访敛财“致富”,其结果愈访愈贫,愈贫愈访,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4、自身期望过高。有些群众与村组干部因私结怨,为了发泄私愤,便以“莫须有”的问题到处“上告”,这些人常常是“干部不下台,上访不停止”。还有些上访户上访的目的就是想得到额外利益,在初访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新问题或与原案无关的额外要求,有的还要求赔偿其上访的车船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得寸进尺、永无止境,长期纠缠各级部门和领导,影响正常工作。
5、工作方法偏差。一方面,在信访问题答复上,由于各部门、上下级掌握政策的尺度不一样,对信访人答复口径不统一,说话模棱两可,特别是一些上级信访部门由于工作量大,维稳压力重,在接待上访群众时,没有严格按程序处理,致使信访人产生误解,对不合理的诉求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当前大多镇办和部门都存在求稳怕乱心理,为了把信访人稳定在本地,对个别信访人提出的非分要求妥协让步,千方百计进行安抚,无原则地满足,在无形中产生了一种 “激励机制”,诱导信访户去去“缠”、“闹”,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
三、解决缠访闹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纪检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与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更是发现问题、摸排线索的“源头活水”。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生态、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助推跨越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在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的同时,注意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信访知识普及,增强其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和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渠道、合法方式反映信访问题。严格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告知信访人享有信访举报等权利时要明确告知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对信访方式的合法性、信访内容的真实性、信访诉求的合理性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把其信访行为规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对无事生非、缠访闹访、无中生有、诽谤污蔑的,坚决依法给予打击。
2、厘清职责定位,把准纪检信访受理范围。正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是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前提。当前,大量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类矛盾涌入纪检监察机关,因此,厘清职责定位,准确把握纪检信访受理范围能有效防止信访工作中的越位和缺位。如违法征地拆迁问题,交由政府法制部门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侵权类问题,向法院起诉;事业单位改制和编制安排等问题,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诉;治安问题,向公安机关反映;干部作风、贪污受贿等问题,才应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否则,不管萝卜青菜,都投诉到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不利于纪检机关聚焦主业主责,也容易因事多面广、精力不足而造成积案积访。
3、转变工作思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必须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既要通过调查信访件有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又要通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当前,一些镇和部门为了政绩和稳定,对信访问题不下力气化解,而是进行“严防死守”、拦访、截访;还有的一味迁就,尽量满足无理诉求,这都与法治精神相背离。所以,必须转变工作思路,以理性平和的态度来对待群众的信访,不能把信访群众当作“洪水猛兽”。对缠访闹访者要热情接待、沉着应对,要用科学的处理态度查究存在问题的根源,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不合理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缓解而引发新矛盾。
4、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访案件核查。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对信访多发镇和部门定期排查,从信访监督上“抓早抓小”,把苗头性问题化解在基层。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包镇、联系部门协调指导督办制,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对办信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商定解决方案。同时,实行案件办结审核制,一般信访件由信访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办理结果,重大疑难信访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由纪委常委会审核办理结果。对于审核不过关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增强镇、部门处理信访案件的责任意识,确保每个信访件优质办结,有效避免缠访闹访问题。
5、建立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督促办案责任人及时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对疑难信访件要召开信访听证会,力争把问题彻底解决到位。要把办理信访案件、解决信访问题做为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委局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办信办访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加分,对核查不及时、处理不彻底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分,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恶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